一、常见的采购合同无效情况有哪些
关于普通采购合同的无效情况,以下例举几种典型的形态:
首先,如果一份合同是在合同某一方采用欺诈或者威胁等不当行为而促使订立,而且这种方式涉及到了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
其次,若存在各方间达成的恶意串通行为,导致国家、集体或是第三方的利益受到损害;
再者,如果合同的构成形式是以看似合法的外壳来掩饰着非法的真实目的;
此外,如有任何可能的伤害社会公众利益的情况出现;
以及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如果合同违背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鉴于这些问题,我们定义了无效合同这一概念,其实就是相较于有效合同来说的一种特殊的合同类型。
尽管该合同已成立并生效,但是由于其在内容或者形式上违反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甚至是对社会公众利益有着直接的侵犯,所以强烈建议将此合同定性为自始至终都是无效的。
在此需要明确说明的是无效合同与有效合同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区别,其关键就在于无效合同是已成立的,但却缺乏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无法具备法律约束力,不受发展完善的国家法律的庇护。
同时,根据国家相应的法律规定,无效合同的结果会有以下几种:
首先,即使合同中一部分是无效的,也不会影响到其余部分的有效性;
接着是不会影响到解决争端条款的适用范围;
最后便是关于赔偿损失方面的具体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退还原有财产;
(2)折算相应价值进行补偿;
(3)进行相应范围内的赔偿。
关于无效合同本身的性质特征,我们总结出以下几点:
首先是它的违法性,这主要是针对那些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合同行为;
然后是它的不履行性,即一旦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之后,合同双方都不应该有按照合同内容去执行的行为,并且不需要为未执行的合同内容负责;
其次,无效合同自合同订立之初便被视为无效,因为这类合同违反了国家法律的规定,国家不会给予承认和保护。
一经确认无疑,就会呈现出追溯力,使得此类合同从签订之日起,便失去了法律效力,以后也再无可能转化成有效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常见的采购合同无效情况都有哪些
关于普通采购合同的无效情况,以下例举几种典型的形态:
首先,如果一份合同是在合同某一方采用欺诈或者威胁等不当行为而促使订立,而且这种方式涉及到了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
其次,若存在各方间达成的恶意串通行为,导致国家、集体或是第三方的利益受到损害;
再者,如果合同的构成形式是以看似合法的外壳来掩饰着非法的真实目的;
此外,如有任何可能的伤害社会公众利益的情况出现;
以及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如果合同违背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鉴于这些问题,我们定义了无效合同这一概念,其实就是相较于有效合同来说的一种特殊的合同类型。
尽管该合同已成立并生效,但是由于其在内容或者形式上违反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甚至是对社会公众利益有着直接的侵犯,所以强烈建议将此合同定性为自始至终都是无效的。
在此需要明确说明的是无效合同与有效合同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区别,其关键就在于无效合同是已成立的,但却缺乏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无法具备法律约束力,不受发展完善的国家法律的庇护。
同时,根据国家相应的法律规定,无效合同的结果会有以下几种:
首先,即使合同中一部分是无效的,也不会影响到其余部分的有效性;
接着是不会影响到解决争端条款的适用范围;
最后便是关于赔偿损失方面的具体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退还原有财产;
(2)折算相应价值进行补偿;
(3)进行相应范围内的赔偿。
关于无效合同本身的性质特征,我们总结出以下几点:
首先是它的违法性,这主要是针对那些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合同行为;
然后是它的不履行性,即一旦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之后,合同双方都不应该有按照合同内容去执行的行为,并且不需要为未执行的合同内容负责;
其次,无效合同自合同订立之初便被视为无效,因为这类合同违反了国家法律的规定,国家不会给予承认和保护。
一经确认无疑,就会呈现出追溯力,使得此类合同从签订之日起,便失去了法律效力,以后也再无可能转化成有效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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