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XX年X月,山西省临汾市XX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庭审中,原告律师要求三被告共同支付混凝土货款383578.95元及逾期利息、律师费等共计578512.66元,气氛紧张。被告一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世奇律师沉稳应对,开始了有力的抗辩。
该案件中,原告主张被告一因开发某幼儿园项目,向其购买商品混凝土,双方签订《预拌砼销售合同》,供货总价684886.95元,被告仅支付部分货款,被告二、被告三在对账单上盖章、签字,应承担连带支付责任。王世奇律师2023年开始执业,毕业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擅长处理建设工程及买卖合同纠纷等案件。
接案后,王世奇进行了细致工作。他首先仔细研究合同和相关文件,明确提出主体资格抗辩,指出被告一并非本案适格被告,与原告不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也未参与案涉项目的任何施工及结算。接着,针对《预拌砼销售合同》及结算书上加盖的“项目部”椭圆形章,他主张该章并非被告一授权刻制,与被告一无关,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时,他通过对证据的深入分析,证明实际施工人系被告二、被告三,其应对欠付货款承担支付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案涉建设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人系被告二和被告三,被告一并非该项目的承包人、施工人。《预拌砼销售合同》和结算书上加盖的“被告一项目部”椭圆形章与被告一无关,不具有法律效力,系被告三擅自加盖。被告二、被告三在对账函上签字盖章确认欠款,并手写“项目款由被告二支付”,应承担付款责任。最终判决被告二、被告三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支付原告砼款383578.95元及相应逾期利息,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包括对被告一的全部诉讼请求。
在另一起案件中,2025年6月,委托人被知识产权公司起诉,王世奇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出色的调解能力,帮助当事人最终以极低的金额达成调解,再次展现了他在法律领域的专业素养和能力。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