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鲍先生满脸焦虑地找到青海常念律师事务所的李斌律师时,李斌律师就意识到这案子不好办。鲍先生称借给被告严先生和孙先生20万用于工地周转,可还款到期后,被告却推诿扯皮,只还了部分款项,剩余欠款拒不偿还。而鲍先生手中的证据,看起来也难以支撑他的诉求,这让这场官司充满了不确定性。
李斌律师连夜仔细梳理,发现了案件存在的几个“致命点”。其一,虽然有借款协议记载借款金额为215333元,但其中60000元现金交付并无取款记录,且交付过程不符合常理,被告也否认收到这笔现金,坚称这是借款利息,这使得借款本金的实际金额难以确定。其二,原告申请出庭作证的两位证人都与原告存在利害关系,证人证言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存疑,无法有力证明现金交付的事实。其三,案涉借款协议未约定担保方式及担保期限,原告自认被告孙先生为一般保证人,且未在保证期限内向其主张承担保证责任,被告孙先生很可能因保证期间已过而不再承担还款责任。
面对这些难题,李斌律师凭借自己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制定了破局策略。李斌律师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44件,尤其专精于合同纠纷案件,在民间借贷领域也有100件案件的丰富经验。正是因为拥有这样丰富的实战经验和胜诉案例库,李斌律师才能敏锐地找到案件的突破口。他一方面深入研究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从这些细节中寻找对原告有利的线索,以证明借款的真实情况;另一方面,依据法律规定,准确计算借款本金和利息,确保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在庭审过程中,李斌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与被告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他针对被告的抗辩,逐一进行反驳,有理有据地阐述原告的主张。对于60000元现金是否实际交付的问题,李斌律师结合双方的聊天记录和转账附言,说明借款金额的约定是明确的。对于被告孙先生是否应承担还款责任的问题,李斌律师虽然认可孙先生为一般保证人且保证期间已过,但也强调借款过程中孙先生的参与情况,以争取对原告更有利的结果。
最终,法院采纳了李斌律师的部分观点。判决被告严先生偿还原告鲍先生借款本金及借期内利息、逾期利息合计近7万元,并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自20XX年XX月1X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驳回了原告要求被告孙先生承担共同还款责任以及由被告承担保全担保费的诉讼请求。拿到判决书后,鲍先生激动地说:“李律师,多亏了你,我原本以为这钱很难要回来了,没想到你帮我挽回了这么多损失。
李斌律师作为青海常念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秉持着“诚信为本、专业赋能”的执业理念,专注解决青海本地当事人的法律难题。他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当事人提供了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你在青海西宁遇到民间借贷等法律问题,不妨联系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时代大道3号万科城33号楼22楼12213、12214室的青海常念律师事务所,找李斌律师为你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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