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被告B满脸焦虑地找到江西汝河律师事务所的魏建明律师时,魏律师就意识到事情的棘手。原告A一纸诉状将被告B和被告A告上法庭,要求二人共同偿还货款39579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83157元,合计478952元。被告B感觉自己仿佛掉进了一个无底深渊,明明已经和被告A离婚,却还要被牵连进这场债务纠纷中,她不知道自己该如何摆脱这飞来横祸。
魏建明律师自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在法律行业摸爬滚打多年,执业证号为13610201610831515,服务地区涵盖江西-抚州、抚州东乡区,所在的江西汝河律师事务所位于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德政街437号二楼。他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面对被告B的困境,他开始冷静地分析这起案件。
经过仔细梳理,魏律师发现了几个“致命点”。其一,原告以夫妻共同债务为由将被告B列为共同被告,一般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很容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对被告B极为不利。其二,被告B曾在微信群中有对账、转账行为,原告很可能以此作为证据,主张被告B是案涉买卖合同的相对方,从而要求其承担还款责任。其三,在法律层面,证明案涉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且被告B并非合同相对方,需要充足的证据和精准的法律适用,稍有不慎就可能败诉。
面对这些难题,魏建明律师凭借自己多年的执业经验和深厚的法律功底,迅速制定了应对策略。他明确案件核心争议点是“被告B是否为共同债务人”,并制定了“否定夫妻共同债务+否定合同相对方身份”的双重抗辩策略。正是因为魏律师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跨领域知识,才能想到这一步。他深知在这类案件中,不能陷入无意义的事实争议,必须直击原告诉求的法律漏洞。
为了支持自己的抗辩策略,魏律师开始全面收集关键证据。他收集了被告A与被告B的离婚证,证明二人在案涉债务发生前已经离婚。同时,他还收集了被告B所在公司的企业信息和工作证明,以此证明被告B系被告A经营公司的财务人员,其在微信群中的对账、转账行为系履行职务行为,并非案涉买卖合同的相对方。在庭审中,魏律师精准援引买卖合同相对性原则及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明确指出原告要求被告B承担责任无事实及法律依据。
经过魏建明律师的不懈努力,案件最终迎来了令人满意的结果。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A与被告B在案涉买卖合同关系发生前已离婚,且被告B的相关行为系职务行为,案涉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最终法院判决被告A向原告A支付货款395795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驳回原告A对被告B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481元、保全费2914元,合计11593元由被告A负担。
被告B得知判决结果后,心中的大石头终于落地。原本可能要承担近48万元的债务及相关诉讼风险,现在却成功摆脱了这场困境。魏建明律师用自己的专业和责任,维护了被告B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的公平公正。正如魏律师一直坚持的执业理念“专业、诚信、卓越、客户至上”,他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这一理念,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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