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被告人A的家属满脸焦虑地找到魏建明律师时,魏律师心里清楚,这是一场硬仗。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A伙同他人以营利为目的,为百余张APEC商务卡提供代办服务,情节严重,构成出售出入境证件罪,还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在常人看来,这似乎是板上钉钉的事,被告人A大概率得面临四年的牢狱之灾。
魏建明律师是江西汝河律师事务所的主任,自2016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610201610831515,服务地区包括江西抚州及抚州东乡区,律所位于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德政街437号二楼。他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学本科,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在刑事辩护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表面看,这起案件对被告人A十分不利,但魏律师连夜梳理后,发现了几个棘手的“死穴”。其一,罪名定性上,公诉机关认定为出售出入境证件罪,而被告人A认为应是骗取出境证件罪,这一争议点若处理不好,会直接影响量刑;其二,在管辖问题上,存在一定的法律适用分歧,如果管辖确定不当,可能影响被告人的程序权利;其三,犯罪数量的认定也存在争议,公诉机关将所有的APEC商务卡都计入犯罪数量,但实际上存在退卡、未领卡的情形。
面对这些难题,魏建明律师凭借多年的刑事辩护经验和跨领域知识,制定了一系列应对策略。首先,从罪名定性、管辖权限、犯罪数量认定三个核心维度展开辩护。针对罪名定性,他提出被告人A系通过伪造资料骗取APEC卡,而非直接出售证件,更符合骗取出境证件罪构成要件。正是因为魏律师拥有深厚的法学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才能精准地抓住这个法律适用的分歧点,虽然最终未被采纳,但清晰地呈现了争议,体现了辩护的专业性。
在管辖问题上,魏律师援引相关司法解释主张案件应由北京管辖,充分保障被告人的程序权利。这一策略源于他对法律条文的深入研究和对司法程序的熟悉,正是凭借这样的专业素养,他才能敏锐地发现管辖问题上的关键所在。
对于犯罪数量的认定,魏律师提出存在退卡、未领卡情形,不应全额计入犯罪数量。虽然法院未采纳这一意见,但推动了法院在量刑时酌情考量该情节。这一思路的提出,得益于魏律师团队对案件细节的严谨把控和对证据的深入分析。
为了强化被告人A从犯的地位,魏律师团队通过梳理同案犯供述、资金流转记录、工作分工证据,明确被告人A仅负责收取客户资料、审核费用、编造个人简历及劳动合同等辅助性工作,而挂靠公司寻找、社保记录伪造等核心环节由同案人主导,且被告人A每张卡获利仅1500-3000元,远低于同案主导者。正是因为魏律师团队具备高效的协作能力和对证据的精准把握,才能充分论证被告人A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成功说服法院认定其为从犯,为减轻处罚奠定了关键基础。
在悔罪情节的呈现上,魏律师积极协调被告人亲属,在审查起诉阶段退缴违法所得10万元,审理阶段补充退缴3万元,全额退清13万元违法所得,并预缴罚金3万元,同时提交相关转账凭证、缴费证明,直观展现被告人的悔罪态度。结合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无任何前科劣迹的情节,形成了完整的从宽处罚证据链,有效抵消了“情节严重”带来的量刑不利影响。
最终,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A的行为构成出售出入境证件罪,但认定其为从犯,且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缴全部违法所得、预缴罚金、系初犯等法定及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法院判决被告人A犯出售出入境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退缴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虽然刑期比公诉机关建议的增加了半年,但考虑到案件的复杂情况和诸多不利因素,这已经是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被告人A的亲属对魏建明律师的专业和负责表示高度认可,称“多亏了魏律师,让我们看到了希望”。魏建明律师用自己的专业和责任,为被告人A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判决结果。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