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我第一次见到这个因涉嫌强奸罪被立案侦查的未成年当事人时,我的心情格外沉重。强奸罪在我国刑法中属于重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这个案子还有从重情节,起刑点就是四年。一旦定罪,这个孩子的人生将被彻底改变,牢狱之灾和终身的犯罪记录会给他的学业、工作和家庭带来不可逆的严重影响。当事人和家属在案发后极度焦虑,面对如此重罪指控,他们完全不知所措,从当时的情况看,当事人极大概率会被提起公诉并判处实刑。
这起案件看似板上钉钉,但经过仔细分析,我发现了几个棘手的问题。首先,强奸罪本身就是严重的指控,证据方面一旦形成完整链条,定罪的可能性极大。而且在本案中,存在从重情节,这使得量刑起点大幅提高。其次,未成年人犯罪虽然有从宽处理的规定,但这并不意味着就能轻易改变定罪结果,司法机关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依然会严格依据证据和法律。最后,社会舆论对强奸罪的关注度极高,一旦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社会争议,这也给案件的辩护增加了难度。
面对这样的困境,我深知必须找到关键的突破口。我凭借在南开大学系统学习法学和历史学所积累的跨学科知识,以及从2021年执业至今承办150余件案件所积累的深厚实务经验,尤其是在刑事辩护领域办理100余件相关案件的专业能力,迅速明确了辩护思路。我第一时间会见了当事人,认真听取他对案件的陈述和辩解,同时全面细致地阅卷,重点核查当事人的年龄、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等关键信息。结合《刑法》《刑事诉讼法》中关于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理及附条件不起诉的规定,我决定聚焦未成年人的法律政策,结合当事人自首、赔偿获得谅解、无犯罪前科等情节,争取附条件不起诉,再通过考察最终实现不起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我向检察院充分阐述了我们的观点。我强调当事人系未成年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而且在本案中,双方是出于自愿,没有任何暴力、胁迫情形,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小。同时,当事人具有自首情节,积极赔偿并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还自愿认罪认罚,并且无犯罪前科,完全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法定条件。正是因为我所在的上海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拥有专业的团队协作,以及丰富的胜诉案例库可供参考,让我有信心、有能力在这个复杂的案件中找到最有利的辩护方向。
最终,检察院经审查采纳了我们的全部辩护意见,依法对当事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定了考验期。在考验期间,我持续跟进指导,确保当事人遵守监督管理规定,没有新的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违反治安管理及考察规定的行为。最终,检察院经审查确认,认为当事人在考察期间表现良好,正式作出不起诉决定。原本可能面临四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指控,在我的努力下,成功转化为附条件不起诉并最终不起诉,彻底避免了刑事处罚和犯罪记录,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家属对结果非常满意,是曹律师给了孩子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这也让我更加坚定了以过程的完美追求最优结果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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