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被告D把这起复杂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委托给四川欣锐(广安)律师事务所的莫川川律师时,情况看起来十分棘手。原告A、原告B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材料买卖运输合同纠纷,将被告A、被告B、被告C、被告D一并告上法庭,要求各被告共同支付工程款、材料款、违约金、利息、律师费等共计百余万元,还主张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被告D作为某化工企业,一旦败诉,可能面临巨额的经济损失,企业资产也可能被牵连执行。
莫川川律师凭借其在建设工程领域丰富的办案经验,冷静地对案件进行了分析。他发现这起案件存在几个“致命点”。第一,案件涉及多方主体和多重法律关系,是多层分包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法律关系错综复杂,理清其中的责任划分难度极大。第二,原告主张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这给被告D带来了巨大的法律风险,如果不能有效抗辩,被告D很可能要承担付款责任。第三,原告要求支付的款项包括工程款、材料款、违约金、利息、律师费等多项内容,金额高达百余万元,一旦败诉,对被告D来说将是沉重的打击。
面对这样的困境,莫川川律师制定了详细的破局思路。他紧紧围绕合同相对性、多层分包关系、发包人责任边界展开抗辩。他指出,被告D与原告无合同关系,不属于法律规定应承担付款责任的主体。正是因为莫川川律师拥有多年的行业经验和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才能想到从这些关键角度进行抗辩。四川欣锐(广安)律师事务所作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拥有强大的专家资源和胜诉案例库,这也为莫川川律师的抗辩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在庭审过程中,莫川川律师精准抓住核心焦点,庭审抗辩直击要害。他详细阐述了合同相对性的原则,强调原告与被告D之间不存在任何合同关系,原告不符合“实际施工人”直接起诉发包人的法定条件,无权突破合同相对性向发包人主张权利。他的专业和严谨得到了法庭的认可。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本案系多层分包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告A、原告B与被告D之间不存在任何合同关系;原告不符合“实际施工人”直接起诉发包人的法定条件,无权突破合同相对性向发包人主张权利;被告D作为项目建设单位,不应对案涉工程款承担支付责任。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原告对被告D的全部诉讼请求,被告D不承担任何付款、赔偿及诉讼费用责任。
被告D对莫川川律师的专业服务非常满意,他们表示:“原本以为这是一场必输的官司,没想到莫律师凭借专业的能力和丰富的经验,为我们成功免责,避免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莫川川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被告D精准切割了发包人责任,全面隔离了企业风险,为发包人、总包方、分包方责任划分提供了典型思路,专业守护了企业的商事安全。他始终秉持“人民律师为人民”的初心,践行“案件无大小,专业加服务”的执业理念,尽最大力量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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