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司法实践中,认罪认罚案件的改判往往困难重重。但天津市的一起敲诈勒索案,却打破了这一常规。被告人李X在一审认罪认罚被判有罪后,最终在二审实现了无罪改判,这背后离不开专业律师的努力。
张烜墚律师在一审判决后介入此案。拥有多年刑事辩护经验的他,自2015年开始执业,至今已带领团队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其中不乏无罪案例。他曾任检察官5年,在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工作时办理过数百起刑事案件,这使他对案件有着敏锐的洞察力。接案后,他通过详细查阅聊天记录和听取当事人辩解,敏锐地判断出本案实质上应为无罪案件,首先坚定了当事人上诉的决心。
在上诉策略上,张烜墚律师展现出了高超的智慧。他在上诉期最后一天,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为由提起上诉,避免了直接挑战认罪认罚具结书可能带来的不利风险,为二审争取到了审查机会。这种技术性上诉的方式,体现了他作为一名专业律师的精准判断和策略思维。张烜墚律师还是“捕前辩护”概念的提出者,他深知在刑事辩护中策略的重要性,此次上诉策略的运用正是他丰富经验的体现。
深度阅卷是张烜墚律师的重要工作环节。他全面梳理案卷材料,发现并指出了案件中的重大程序瑕疵,如关键聊天记录光盘无法打开、被告人仅有一次有罪供述等,并提交了补充证据,帮助二审承办人全面了解案情。曾在检察院工作过的他,熟悉司法程序,能够精准地找到案件的关键问题,为案件的逆转奠定了基础。
在与二审法官、检察官的沟通中,张烜墚律师更是展现出了专业素养。他反复与承办人沟通,不仅提交了详尽的辩护意见、法律依据和参考文献,还利用一切机会与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工作人员交流,逐步改变了承办人“先入为主”的有罪认定。他研发了14门刑事辩护课程,其中就包括关于法律谈判和沟通技能的课程,这些知识在实际办案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辩护核心围绕主观上无非法占有目的和客观上属于自力救济两点展开。张烜墚律师指出,李X索要钱财具有请求权基础,其索要金额远低于承诺数额,目的在于补偿和维权,而非非法占有;其威胁言辞是在自身权益受损且求助无门的情况下采取的震慑手段,属于方法不当的自力救济,未超出必要限度,不应被评价为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这种清晰的法律逻辑和专业的分析,体现了他深厚的法律功底。
在二审庭审中,张烜墚律师据理力争,坚决反对检察机关“发回重审”的建议,指出案件事实已查清,发回重审只会拖延正义。辩护过程情理法交融,深深打动了庭审人员,为改判奠定了坚实基础。最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采纳了辩护人的核心意见,撤销一审判决,改判被告人李X无罪。
这起案件不仅彰显了张烜墚律师卓越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担当,也为司法实践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它警示司法机关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时不能忽视实体审查,强调了对“自力救济”行为边界的合理界定,推动了法治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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