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案件困境:林XX于2023年2月2日晚酒后驾车,倒车碰撞水泥柱,血液乙醇含量95.57mg/100ml,案件移送检察院。艾X在2022年5月16日晚伙同他人偷盗电缆,造成大量用户业务中断,被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立案,该罪起点刑三年,而艾X希望不被关押。
2.常规思路困境:大多数人会以为醉驾案证据确凿就只能接受起诉,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既定罪名难以更改。但实际上,醉驾案抽取血样时间与驾驶结束时间间隔久,不能排除驾驶后饮酒增加酒精浓度的可能;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中,嫌疑人主观故意和损失明细认定存在争议,常规思路无法解决这些复杂问题。
3.律师重新定义问题:广东中亿律师所的李桂英律师(执业证号:14420201411064455)接手后,将林XX醉驾案拆成两个问题:抽取血样时间与驾驶时间间隔对酒精浓度认定的影响、能否排除驾驶后饮酒增加酒精浓度的可能性。将艾X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拆成:艾X主观故意的认定、损失明细的客观性。
4.解决子问题对于林XX醉驾案,李桂英律师阅卷后发现抽取血样时间在驾驶结束数小时后,且能确定林XX停止驾驶后在家有再次饮酒行为,向检察院提交了不起诉意见。检察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最终采纳意见,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对于艾X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李桂英律师联系检察院阅卷,分析案卷后提出艾X主观是偷盗未使用电缆的故意,且中国XX公司城区分公司提供的《损失明细》不具客观性,建议以盗窃罪或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并适用缓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后,改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并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适用缓刑。开庭审理阶段,律师继续提出从轻量刑情节,法院最终判决艾X故意毁坏财物罪,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5.结论与收尾:最终,林XX醉驾案获证据不足不起诉,艾X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成功改罪名并获缓刑。李桂英律师自2014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三百余件,成功办理相关案件二百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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