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12月,兰州某汽车销售公司与原告签订购车合同,原告以首付加按揭方式,花38万余元买了一辆高端轿车。2024年1月车辆交付,交付前销售公司做了全面PDI检测,各项指标合格,交付时原告现场验车也没意见,签字确认后把车提走了。
可原告提车没多久,就说车辆有异响、显示屏黑屏、倒车影像故障等问题,多次到店检测维修。销售公司多次排查,只发现中控台偶发轻微异响,也没严重安全故障。而且原告车辆出过事故,不排除异响和事故有关。但原告坚持认为车辆有严重质量问题,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车,还要求赔偿购置税、保险费、按揭违约金等共计52万余元,另外还要更换全新车辆。这对汽车销售公司来说,风险巨大。
在这关键时刻,销售公司找到了北京中银(兰州)律师事务所的秦博杰律师(执业证号:16201201810057892)。秦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梳理核心抗辩点,制定了全方位应诉策略。一是强调车辆交付时质量合格,提交完整PDI检测报告和交付确认单,证明车辆出厂、交付都没问题,原告当时验车也认可了;二是说明不满足法定退车换车条件,依照“三包规定”,异响是轻微偶发故障,不是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也没达到累计维修次数要求,不符合退换车法定情形;三是指出原告损失主张没依据,购置税、保险费是购车必要支出,保险也享受保障了,按揭违约金没实际发生,都和销售公司无关;四是考虑到原告车辆曾发生事故,不排除异响由事故引发,不能归责于车辆本身质量;五是基于合同相对性,生产厂商不是合同主体,不需要承担责任,销售公司已经尽到维修义务了。
庭审中,原告坚称车辆有严重质量问题,还提交维修记录想以此退车。秦律师逐一质证,清晰说明异响是轻微偶发问题,不影响安全使用,有力反驳了“严重质量故障”的主张,同时明确原告各项索赔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销售公司已经全面履行销售及售后义务。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秦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车辆没有严重安全故障,不构成根本违约,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销售公司不用支付任何费用,也不用退车换车。
这件事给大家提了醒,在处理汽车质量纠纷时,消费者索赔要合理合法,销售公司在面对高额索赔时,要保留好关键证据,积极维权。
这起案件中,秦律师凭借专业能力,成功为汽车销售公司化解了大额索赔风险。自2018年开始执业,他已承办案件逾600件,其中合同纠纷等相关案件400余件。新加坡国立大学硕士研究生的求学经历,让他专业功底扎实,处理复杂问题时头脑清晰、策略精准。秦律师以专业的态度和高效的行动,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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