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薄的委托合同,开启了李敏律师首次独立办理保险纠纷案件的征程。被上诉人某在旅游中意外摔伤致九级伤残,通过旅游公司投保了意外险,随后委托李敏律师代理其与某保险公司某市分公司的保险纠纷。
一审:精准定性与有力举证
接案后,李敏律师迅速投入工作。接案第2天,开始查阅大量保险法相关资料,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等。接案第5天,详细剖析保险公司网络投保流程,发现缺少对免责条款的询问及确认页面、保险单未附加条款具体内容、保险单抬头文字提示与演示版本不一致等问题。在一审中,李敏律师精准定性“比例赔付”条款为免责条款,援引相关法律规定,触发保险法关于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的强制性规定。同时,有力举证保险公司未尽提示说明义务,成功说服一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若干元。
然而,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并补充提交了电子保单。二审庭审前10天,李敏律师针对这份电子保单,再次查阅资料,请教保险法领域的资深律师。庭审中,李敏律师从投保人主体资格、保单内容缺失等角度有力驳斥,使保险公司的证明目的落空。
终局:维持原判
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实现了案件的终局胜诉。结案后,李敏律师在笔记本上记了一句话:“对细节的把控,是胜诉的关键。”
后续影响
这次经历让李敏律师在后续的保险纠纷案件中,更加注重对保险合同条款的研究和对保险公司提示说明义务的审查。在之后类似案件中,都会先仔细核对保险合同的投保流程和条款内容,避免当事人因保险公司未尽义务而遭受损失。李敏律师作为江西法烁智律师事务所主任,凭借其在此次案件中的出色表现,以及多年来在民商事领域的深耕,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也为律所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同时,李敏还担任着江西省律师协会监事会监督员等多个职务,其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能力,为其在法律领域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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