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娄朋威律师拥有法学本科学历,现任职于河南沐谦律师事务所。执业初期,他承办了各类案件,涵盖刑事辩护、劳动工伤、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等多个领域。在处理大量不同类型案件的过程中,娄朋威逐渐发现自己对刑事辩护有着浓厚的兴趣和独特的优势。刑事辩护不仅需要深厚的法律功底,更需要强大的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而这些正是他所擅长的。于是,他决定将业务重点聚焦在刑事辩护领域。
聚焦刑事辩护:专业能力的沉淀
在确定刑事辩护为主要业务方向后,娄朋威不断深耕该领域。他深入研究刑事法律法规,关注刑事司法实践中的最新动态,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他深知,刑事辩护关系到当事人的自由甚至生命,必须全力以赴。每一个案件他都认真对待,从案件的细节入手,寻找辩护的突破口。
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辩护实战
后来,娄朋威律师接到了乔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乔某与陈某合伙做生产箱包生意,为弥补进项发票的不足,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让沭阳某公司为其注册的扶沟县某公司开具了33张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税额共计人民币555042.70元,并全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案发后,乔某和陈某到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分别退交税款277522元。
在这起刑事辩护案件中,娄朋威律师充分发挥了自己在刑事领域的专长。他仔细研究了案件的证据材料,发现乔某具有无前科、坦白、退赃、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等情节。在庭审中,娄朋威律师依据这些情节,为乔某进行了从轻处罚的辩护。他指出,乔某在案发后主动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退交税款,表现出了良好的悔罪态度。同时,乔某无前科,此次犯罪是初犯,主观恶性较小。
经过娄朋威律师的努力辩护,法院最终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乔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坦白;无前科,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具有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并且乔某经扶沟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考察具备适用社区矫正条件,宣告缓刑对所在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对其宣告缓刑。乔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罚金已缴纳)。
深耕刑事辩护领域:专业之路的延续
通过这起案件,娄朋威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得到了充分体现。此后,他将继续深耕刑事辩护领域,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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