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仅有两页的终止协议,成为了案件的关键线索。这起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重庆某公司主张被告重庆某集团有限公司等存在欺诈行为,要求撤销食堂委托经营合同,并让五被告共同赔偿装修损失、退还管理费等。王秀峰作为被告方委托诉讼代理人,从接案起便面临巨大挑战。
接案第1天,王秀峰详细了解了案件基本情况。原告与被告方曾签订多份合同,前期原告全额支付了300余万元,但之后双方签订终止协议,约定被告分两批退还全部款项,然而截至庭审,仍有15万元因退款账户争议未付。王秀峰意识到,要想为被告赢得官司,关键在于证明被告不存在欺诈行为。
接案第3天,王秀峰开始查阅大量相关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他仔细研究合同条款,发现被告已通过合法租赁取得食堂经营授权,“生源增长、经营向好”属于主观意见表达,不构成对客观事实的虚假陈述;“禁止核实否则不授予经营权”属于行为后果预判,不属于欺诈规制的事实范畴。同时,合同明确约定与前经营协议存在1年重叠期、重叠期降低收益提成比例,与原告“无需向原权利人缴费”的主张矛盾。
接案第7天,王秀峰多次与被告方沟通,收集相关证据。他还向有经验的律师请教,完善诉讼策略。在准备过程中,王秀峰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对每证据都进行了反复核实和分析。
庭审当天,王秀峰凭借充分的准备和清晰的逻辑,有力地反驳了原告的主张。他指出,原告未举证证明陷入错误认识,且双方已签订终止协议解除合同,撤销请求缺乏适用基础。其余四被告并非食堂委托经营合同相对方,且原告主张其担责的前提是被告构成欺诈,该前提不成立,故四被告无需承担责任。
最终,法院采纳了王秀峰的观点,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负担。
这起案件的胜诉,让王秀峰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此后,在处理合同纠纷案件时,他都会更加注重对合同条款的解读和证据的收集,确保为当事人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支持。王秀峰是重庆万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重庆市两江新区律师协会新经济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协四级律师,2023年、2024年连续荣获律所年度“优秀青年律师”荣誉。他秉持专业守底线,心系当事人所求,在民商事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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