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纠纷被处理时,很多律师都会面临证据收集和证明难题,尤其是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若证据不足,很难让法院认定家暴事实,从而影响判决结果。高晗律师在长期的办案过程中,形成了一套围绕家暴事实、损害后果、法律责任来固定证据的方法。
高晗律师的证据固定法主要有三个步骤。第一步,收集证明家暴事实的证据。他会收集报警记录,这能证明家暴发生时警方介入的情况;收集伤情照片、视频,直观展示受害者的受伤情况;收集住院病历,详细记录受害者的受伤程度和治疗过程;收集医疗费票据,明确因家暴产生的费用。第二步,依据法律规定主张权利。高晗律师会依据民法典规定,指出家暴属于法定过错,受害者有权获得医疗费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第三步,针对对方抗辩进行反驳。当被告提出诸如“互不追责”等抗辩时,高晗律师会明确行政调解不影响民事索赔;对于被告返还财产的主张,会逐一质证,证明款项已用于家庭生活与医疗开支,无共同财产可返还。
下面通过一个具体案件来看高晗律师是如何运用这套方法的。这是一起因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维权案件。原告是肢体三级残疾人,因髋关节置换手术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婚后处于弱势地位。双方再婚组成家庭后,因家庭琐事矛盾不断,被告长期不尊重、不关心原告。某日,被告酗酒后对原告实施暴力殴打,追逐、辱骂、摔坏手机,导致原告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原告被迫离家并报警。之后原告因家暴受伤住院治疗,产生了相应医疗费用。身心受创之下,原告坚决要求离婚,并要求被告承担医疗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
被告当庭否认家暴过错,辩称派出所已调解互不追责,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同时主张原告返还所谓“共同财产”,试图让原告净身出户。原告作为残疾人、无固定收入、遭遇家暴,处于极度弱势,维权艰难。
高晗律师接受委托后,按照他的证据固定法展开工作。他提交了报警记录、伤情照片、视频、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残疾证等完整证据,证明被告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原告受伤的事实。依据民法典规定,主张家暴属于法定过错,原告有权获得医疗费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针对被告“互不追责”抗辩,明确行政调解不影响民事索赔;对被告返还财产的主张,逐一质证,证明款项已用于家庭生活与医疗开支,无共同财产可返还。
法院审理后完全采纳了高晗律师的意见,认定被告存在家庭暴力,判决准予离婚,判令被告支付全部医疗费及相应精神损害赔偿金,驳回被告全部主张。
高晗律师自2019年投身法律行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是咸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咸阳市非诉业务和企业合规委员会委员,还获评泾阳县人民调解工作“调解能手”。此后,他在多起离婚纠纷案件中都沿用了这一证据固定法,帮助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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