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重庆市两江新区某法院的法庭上,一场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正在进行。原告是某阀门管件经营部,被告是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谭冬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其中。原告方将整理好的对账记录、发票等证据整齐地摆放在桌上,谭冬律师从文件夹中抽出这些证据,依次向法庭展示。这些证据包括2023年9月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合同明确约定了被告向原告采购一批小五金,暂定含税总价500万元,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供货为准,还规定了交货地点、结算方式、付款期限及违约金计算标准等条款。同时还提交了原告按约履行供货义务后开具的相应发票,以及双方对账确认供货金额的记录。法官认真查看这些证据,不时点头,书记员在一旁快速记录着。被告方也提交了一些材料,但主要是围绕希望减免违约金的相关说明。
法庭辩论阶段
进入法庭辩论阶段,被告对原告主张的拖欠货款本金无异议,但提出希望减免违约金。被告方代表陈述理由时,谭冬律师专注地倾听,眼神坚定。待被告发言完毕,谭冬律师起身,条理清晰地进行反驳。他指出,原、被告签订的采购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双方形成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原告已按约履行供货及开具发票义务,被告未按约定足额支付货款,构成违约,应承担支付剩余货款及违约金的责任。谭冬律师结合合同条款和实际履行情况,详细阐述违约金的合理性。法官认真听取双方辩论,不时在笔记本上记录要点。
最后陈述前
在最后陈述前,谭冬律师再次强调原告的合法诉求。他表示原告一直遵守合同约定,积极履行义务,而被告违约行为给原告带来了损失,希望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及相应违约金。被告方也进行了最后陈述,坚持希望减免违约金。法官认真倾听双方最后陈述,神情严肃,随后宣布休庭,待合议庭合议后择期宣判。
谭冬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大成(宜昌)律师事务所,同时担任大成刑事委员会委员。执业至今,累计参与承办案件已逾百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擅长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法律事务、婚姻家事纠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各类民商事与经济纠纷。在本案中,谭冬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有力地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同时,谭冬律师拥有丰富的政企服务经验,为宜昌某城发公司、宜昌市某县人民政府、某区县医疗保障局、某区县民政局、多家民营房地产企业等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他还获得北京大成集体公益先进个人奖,自媒体全网粉丝累积近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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