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女士和王先生上世纪90年代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为了孩子,即便夫妻感情早已破裂,李女士还是选择了隐忍。18年间,二人长期分居,王先生还出轨并与他人生子。孩子成年后,李女士决定起诉离婚。然而,婚内购买的一套房屋因没办不动产权证,按司法实践法院无法判决分割所有权。这意味着李女士离婚后可能无房可住,而王先生却能继续占有房子。李女士心急如焚,找到了侯浩亮律师。侯律师初步判断,此案的棘手之处在于如何在无法分割房产所有权的情况下,保障李女士的居住权益。
突破口在哪里?侯浩亮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锁定男方过错,通过收集王X与他人的同居证据信息等,为后续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奠定基础。接着,针对“无证房”难题,侯律师果断调整策略,依据《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的规定,向法院提出请求判决房屋由李女士居住并设立居住权。为了让自己的主张更有说服力,侯律师还向法庭提供了夫妻长期分居的证据、男方出轨的证据、房屋为婚内购买的证据以及李女士无其他住所的情况说明。随着证据的不断完善,案子有了实质进展,法院开始重视李女士的诉求。
居住权主张提出后,局面开始变化。侯浩亮律师在庭审中据理力争,强调李女士为家庭付出24年,离婚后无其他住房,而男方存在明显过错,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是离婚财产处理的基本原则。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侯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房屋由李女士居住,并为其设立居住权,王先生及任何第三方不得干扰李女士的正常居住;同时,认定王先生在婚姻关系中存在重大过错,判决其向李女士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准予双方离婚。在这起案件中,侯律师的核心价值在于,通过精准运用法律条文,为李女士争取到了居住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让她在离婚后有了安身之所,也维护了她的尊严。
侯浩亮律师处理这起复杂的离婚案件时,展现出了严谨细致、以结果为导向的办案风格。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精准锁定男方过错,创造性地运用法律条文主张居住权。对于在婚姻中遭遇困境的人来说,找到像侯律师这样愿意深入研究案件、为当事人制定切实可行解决方案的律师,或许能在困境中找到希望,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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