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赵女士与何先生登记结婚,并在次年生育一女。然而婚后,何先生长期无业,沉迷网络游戏,不仅未履行家庭责任,还骗取赵女士的嫁妆款,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2024年3月,双方矛盾激化后分居。处理这类婚姻纠纷,梁玉蓉律师已经有多年经验。她毕业于云南警官学院法学专业,执业证号为15101202011264763,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百余件。
赵女士在身心俱疲之下委托梁玉蓉律师代理第三次离婚诉讼。梁玉蓉律师所在的四川泰仁律师事务所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251号十一科技广场B座16楼,接手案件后,梁玉蓉迅速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她固定了何先生怠于履行家庭义务、离婚敏感期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关键证据,围绕离婚诉求、子女抚养权、抚养费标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认定五大核心焦点制定了精准诉讼策略。
在庭审中,梁玉蓉律师充分举证质证,清晰阐述法律观点。她深知这类案件的难点在于证据的收集和法律观点的清晰表达。为了固定何先生转移财产的证据,她查阅了大量的银行流水和交易记录;在阐述子女抚养权问题时,她结合孩子的成长需求和何先生长期未尽家庭责任的过错事实,为赵女士争取权益。梁玉蓉律师办案风格专、精、准,既严谨细致,又善于沟通,善于运用创新思维。在代理这起案件时,她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力求为赵女士争取最大的权益。
最终,成都市某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民事判决。准予赵女士与何先生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女由赵女士抚养,何先生每月支付生活费至子女年满18周岁,教育费、医疗费凭有效票据双方各承担50%,何先生依法享有探视权;夫妻共有住宅由双方六个月内共同出售,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后平分,逾期可申请司法拍卖分割;何先生名下摩托车归其个人所有,向赵女士支付车辆折价补偿款;认定何先生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判令其向赵女士支付转移财产的一半;驳回赵女士关于房租分摊、涉第三人债务的诉讼请求。
梁玉蓉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竭尽全力为当事人和社会大众提供负责任的法律服务”的执业理念,成功地帮助赵女士终结了不幸的婚姻,追回了转移财产,争取到了子女抚养权和合理的抚养费,公平分割了共同财产。
对于普通人而言,在遇到婚姻纠纷时,首先需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财产交易记录、对方未尽家庭责任的证据等。同时,要保持冷静,选择专业且负责的律师,明确自己的核心诉求,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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