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胡X与被告曹X是朋友。2023年12月,曹X资金周转困难,向胡X借款20万元。胡X常用案外人杨某的银行卡经营周转,便通过该账户将钱转给曹X。转账后,胡X在微信发截图告知,曹X回复“收到”“谢了”,还承诺年底还款。然而,到期后曹X却迟迟不还,胡X多次催款无果。处理这类民间借贷纠纷,薛立新律师已有多年经验,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
无奈之下,胡X委托江苏惟开律师事务所的薛立新律师提起诉讼。这位毕业于南京大学的法律硕士,执业证号为13201201010580069,他接手案件后,深知庭审将面临诸多挑战。庭审中,被告曹X提出强力抗辩,彻底否认向胡X借款,称这20万元是向胡X父亲所借,款项来自杨某账户,实际由胡X父亲控制,且曹X父亲已把钱还给胡X父亲,债务已结清,要求法院驳回胡X全部诉讼请求。
面对这样的抗辩,薛立新律师围绕三个关键点构建完整证据链。首先,他提交完整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借款前协商、转账后确认、到期前催款全过程,曹X自始至终都是与胡X沟通,并明确向胡X承诺还款,以此锁定借贷合意。其次,申请杨某出庭作证,证实该银行卡自开户以来一直由胡X支配使用,U盾、密码、交易均由胡X操作,与胡X父亲无关,证明账户实际使用人。最后,针对被告提交的收条及情况说明仅为影印件,不符合证据形式要求,且两位第三人均拒不到庭说明情况,依法否定“已还给父亲”的主张。薛立新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力求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
法院审理后完全采纳了薛立新律师的意见,明确认定胡X是本案真实出借人,借贷关系合法有效;曹X抗辩出借人是父亲、已还款的主张缺乏有效证据,不予支持。最终判决曹X归还胡X20万元本金,并按年利率3.45%支付利息,诉讼费、保全费全部由曹X承担。
对于普通人而言,在民间借贷中,首先需要明确借贷主体,避免使用他人账户转账,以免造成主体混淆。同时,要注意保存完整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时,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能够更有效地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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