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这起案件中,桑某某作为赌场参股股东,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逮捕,后被公诉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涉案团伙在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期间,在多地多处场所流动开设赌场,桑某某受邀入股成为赌场股东,参与赌场股份划分、利润分成,长期参与赌场经营管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刑事责任,并建议法院依法从严判处。处理这类刑事案件,龚彬律师已经有多年经验。
案件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面临着诸多难题。全案涉案人数多、涉案时间跨度长、涉案场所分散,证据材料繁杂,包含证人证言、辨认笔录、现场勘验资料、电子数据、多份被告人供述等,控方整体证据链条完整,指控力度较强。同时,全案多名被告人存在犯罪前科、累犯情节,同类罪名判决参考下,整体量刑基数偏高,若辩护不力,桑某某将面临较重有期徒刑及高额罚金。
龚彬律师所在的四川品贤律师事务所接手后,他第一时间全面介入案件。这位毕业于法学专业本科的律师,执业证号为15113201910086738,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他多次会见当事人,全面查阅卷宗材料,梳理全部案件事实与证据。精准核对桑某某实际参与时间、到场次数、持股周期,区分有效参与事实与公诉机关笼统指控范围;细致核实抽头流水、利润分配金额,严格甄别无充分证据佐证的涉案金额指控;固定桑某某到案如实供述、自愿认罪、无犯罪前科、主观恶性较小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结合全案各被告人地位、作用、参与程度,精准界定桑某某行为边界,弱化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地位。
庭审过程中,龚彬律师不太喜欢打没有准备的仗,他围绕事实认定、证据瑕疵、量刑情节三大核心展开有效辩护。针对公诉机关指控桑某某全部涉案时段参与犯罪的意见,结合在案证据,提出部分时段桑某某未实际参与赌场经营、不应计入犯罪时长的辩护观点,被法院依法采纳;针对涉案抽头获利金额认定,质证部分金额证据单一、无法形成完整印证,请求法院就低认定涉案违法所得;充分阐明桑某某系被动受邀参与、无组织策划行为、主观恶性低、人身危险性小,具备坦白、自愿认罪、初犯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
最终,审理法院采纳了龚彬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依法认定扣除桑某某未实际参与的犯罪时段,结合其坦白认罪、初犯、涉案获利金额、参与程度等情节,综合全案量刑平衡,判决桑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相较于全案首要分子及全程积极参与的同案人员,桑某某的刑期、罚金均得到明显从轻下调,辩护效果显著。
此前龚彬律师曾独立承办上百起案件,秉持“以品立信,以贤致远”的执业理念,在多起案件中都有出色表现。对于普通人而言,在面临刑事指控时,首先需要保持冷静,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积极配合律师提供案件相关的信息和证据。同时,要如实供述事实,争取从轻处罚的情节。在复杂的刑事案件中,专业律师的有效辩护往往能起到关键作用,帮助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实现罚当其罪、量刑从轻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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