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海燕律师是广西宏谋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国法学会会员,执业证号为14503202211453421。执业以来,她累计承办各类民商事、侵权案件数百件。在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等人身侵权、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物业与邻里纠纷等领域均有出色表现。在交通事故与人身侵权纠纷领域,承办数十起重大复杂案件;民间借贷纠纷中,成功处理多种类型疑难问题;合同纠纷方面,承办各类合同纠纷百余件。
在交通事故与人身侵权纠纷领域,杨海燕律师凭借保险行业从业经验与律师执业的双重优势,精通相关法律法规和实务操作。如在(2025)桂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为死者近亲属追回百万余元赔偿款;在谢某某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中,一、二审均胜诉;在秦某某交通事故纠纷案中,维护了退休人员合法权益。
在民间借贷纠纷领域,她经验丰富,擅长处理各种疑难问题。像在黄某某民间借贷二审案、荣某某民间借贷案、梁某某民间借贷案中,均成功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在合同纠纷领域,承办各类合同纠纷百余件,从不同角度切入破解合同僵局。如在摄影服务合同、装饰装修合同、买卖合同、挂靠合同等纠纷案中,都取得了良好的结果。
下面以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二审改判案为例,详细介绍杨海燕律师的办案过程。本案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上诉案件,一审判决存在偏差,导致甲保险公司多承担数万余元赔偿。事故中,被告B驾驶货车掉头时与原告A小车相撞,原告A受伤、车辆受损,交警认定被告B全责。原告A住院治疗后鉴定为十级伤残,一审法院判决甲保险公司赔偿十六万余元。甲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核心上诉理由为一审未扣除医疗费中超医保范围费用,且错误支持被扶养人生活费。
杨海燕律师(执业证号:14503202211453421)接受甲保险公司委托代理二审上诉。她仔细研读一审判决、鉴定报告、保险条款、证据材料,精准锁定一审两大错误:一是超医保费用经司法鉴定明确,依法应当扣除;二是被扶养人须满足“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法定条件,退休有养老金人员不符合,一审适用法律明显错误。
二审庭审中,杨海燕律师提交清晰法律依据:《保险法司法解释(三)》明确规定超医保费用可扣除;人身损害司法解释明确被扶养人法定条件。结合司法鉴定意见、退休证明、养老金领取记录等证据,严谨论证一审两项错误,请求二审依法改判。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杨海燕律师的全部上诉意见,明确认定超医保费用应予扣除,被扶养人生活费因母亲有退休工资而不予支持。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甲保险公司赔偿金额减少数万元,杨海燕律师成功实现上诉目标。
本案为典型保险理赔二审纠错改判案件,具有重要的司法实践意义。首先,明确了保险合同约定超医保费用不予赔付,且有司法鉴定证实的,依法应予扣除;其次,强调被扶养人生活费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条件认定,退休有收入来源人员不予支持;再者,为保险合同纠纷二审上诉提供了典型示范;最后,彰显了律师在二审案件中精准纠错、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杨海燕律师执业至今已承办200余件案件,在保险理赔等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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