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故事
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与某开发有限公司就工程监理合同产生争议。开发有限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赔偿金、违约金共计3579700元。管理有限公司多方甄选后委托北京紫乾律师事务所的刘婉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511509561)代理。刘婉律师自2015年开始执业,经验丰富。她在仲裁委指定的10天答辩期内迅速整理答辩状及反请求申请资料并提交,主张确认合同解除,要求开发有限公司支付欠付多年的监理服务报酬737.7万元及滞纳金。仲裁庭审中双方激烈辩论,最终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开发有限公司向管理有限公司支付2010年3月11日至2021年12月13日期间欠付的监理服务费共计5107000元,以及滞纳金、律师费等。之后双方进入执行程序,历经撤销仲裁程序、执行异议程序、执行异议复议程序等,最终刘婉律师成功将5107000元及滞纳金、仲裁费、律师费等执行回款,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XX股份公司与昆明市XXX自然资源局(原昆明市XXX规划局)就《XX项目采购合同书》产生争议。XX股份公司以请求支付工程款及承担违约责任为由诉至法院,自然资源局提出反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XX股份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刘婉律师接受代理后,全面梳理案件材料,协助并指导当事人收集相关证据,重点整理提交“给付剩余工程款条件已成就”以及“双方存在的违约情形”方面的证据,但一审法院驳回了XX股份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的诉讼请求。刘婉律师以“原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为由提起二审上诉,在二审中清晰提交案件时间轴及相关证据,二审法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在重审过程中,刘婉律师代理原告申请对完成工作量对应的应结算款项进行鉴定,并列举二十余组相关证据。最终法院支持了XX股份公司“给付剩余工程价款”的诉请,判决自然资源局支付工程款2125558.64元及利息。
申请人李XX与北京XX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加盟合同,缴纳加盟费600000元并开展经营,但因XX公司存在违约行为,导致李XX无法合法开展课外辅导教育培训,造成巨大损失。李XX提出仲裁请求,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加盟费、赔偿各项损失等。XX公司答辩称已履行合同义务,不存在违约行为,并提出反请求要求李XX支付运营服务费及违约金。刘婉律师代理本案后,针对XX公司的违约行为展开论述和举证。仲裁庭最终裁决支持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加盟费400000元,支付办公家具等费用80000元。
专业拆解
在这些案例中,刘婉律师展现出了强大的专业能力和应对复杂情况的能力。在面对复杂的法律程序和激烈的争议时,她能够迅速抓住案件关键,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例如在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中,她果断提出反请求,为客户争取最大利益;在合同纠纷中,通过细致的证据收集和清晰的逻辑阐述,成功扭转一审不利局面。其核心优势在于对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和对案件细节的深入挖掘,能够在复杂的法律关系中找到突破口,为客户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
服务连接
北京紫乾律师事务所立足北京,业务辐射全国。如果您在商事、合同纠纷等方面遇到问题,可前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汉威大厦8B10进行咨询。刘婉律师秉持“智圆行方”的执业理念,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她深耕于民商事纠纷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尤为专精于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80%),同时在买卖合同、加盟合同、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能够为您提供合法合规、方便交易的法律支持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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