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婚姻关系中,当感情破裂走向离婚,财产分割本应按照协议有序进行。然而,有这样一位当事人,在与男方登记结婚后又协议离婚。双方在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里明确约定,男方需分期返还私自变卖女方首饰对应的钱款,同时偿还女方代为垫付的男方个人借款,两项款项合计三万余元,还明确了还款截止日期。
可还款期限到了,男方却刻意失联,拒不履行付款义务。当事人多次沟通催讨,都没有结果,她陷入了无助和焦虑之中,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这关键时刻,当事人找到了潘士琦律师(执业证号:13416201510117845)。潘律师擅长婚姻家庭领域案件,在接手案件后,他首先耐心地与当事人沟通,详细了解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稳定了当事人的情绪。
潘律师深知案件的核心在于离婚协议书内关于钱款返还的约定是否具备法定约束力,以及男方是否应当按照离婚协议约定足额偿还全部款项。他以在婚姻登记机关留存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作为核心证据,从法律层面夯实债权基础,论证协议约定的付款义务受民法典保护。
在诉讼过程中,潘律师全程负责立案、送达等全流程手续。立案后,涉案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但潘律师活用缺席审判制度,利用民事诉讼缺席审理规则,顺利推进庭审。
同时,潘律师精准适用婚姻家事相关法条,结合民法典合同编、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围绕离婚财产约定的法律效力展开代理意见。最终,法院认定案涉离婚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对男女双方具备法律约束力,依法判决欠款方限期一次性全额给付三万余元约定款项,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违约欠款的被告承担。虽然仅因双方未书面约定逾期利息,相关利息诉求未被法院支持,但当事人还是成功拿回了绝大部分应得的款项。
潘士琦律师执业至今已经十一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婚姻家庭案件方面尤为专精,占比约40%。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婚姻家庭纠纷,客户满意度极高,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除了上述婚姻家庭案件,潘律师在其他领域也有着出色的表现。比如在交通事故案件中,两名当事人驾乘非机动车出行与机动车发生碰撞,机动车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但保险公司仅垫付部分医疗费,后续还压低赔付金额。潘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项整理证据材料,精准核算各项赔偿,当庭驳斥保险公司拒赔理由,巧用伤残鉴定结论锁定伤残赔偿权益,优化诉讼方案简化维权流程,最终让当事人全额斩获十余万元保险理赔款。
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当事人仅代收款项却被起诉要求连带偿还二十万元借款。潘律师聚焦借贷合意要件,逐项质证原告举证,结合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精准抗辩,细化事实陈述还原资金代收客观事实,帮助当事人成功免责,无需承担借款清偿责任。
潘士琦律师始终秉持着为当事人提供热情、专业、高效法律服务的理念,脚踏实地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际行动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任和赞誉。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