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余贤龙律师做出了一个重要的职业转折,他企业法务岗位辞职,投身专职律师行业。此前,他在企业中处理各类法律事务,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这次转型让他更加渴望在更广阔的法律舞台上施展拳脚,也促使他形成了注重证据、精准辩护的执业理念。他深知,在法律案件中,证据是关键,只有精准把握证据,才能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在余贤龙律师的执业生涯中,有一起性侵(幼女)案件充分体现了他的执业理念。本案系性质敏感、量刑极重的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通过网络社交软件认识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被害人,明知或应当知道对方系幼女,仍多次在酒店内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涉嫌强奸罪,且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案件难点重重,被害人年龄极低,法律保护力度极强,量刑基准高、重情节明显;被告人存在两次前科,系累犯,依法必须重处罚;被害人陈述、聊天记录、酒店入住记录、电子数据等证据链条完整、指控力度极强;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四年有期徒刑,量刑区间偏上,辩护空间极小。
余贤龙律师接受被告人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阅卷、梳理全部电子数据、聊天记录、酒店流水、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他精准识别出本案最大辩护空间:主观认知、自愿交往、认罪认罚、谅解。在“累犯+幼女+多次”三重极重情节下,他避免无效对抗,最大化争取轻空间。他重点梳理双方聊天记录、年龄表述、被害人外貌特征、交往过程,提出被告人主观上并非“明知幼女”,而是被误导、存在合理认知偏差,交往具有网恋自愿属性,无暴力、无胁迫、无强制,根源降低主观恶性评价。同时,他主动、耐心、多次沟通,协调被告人家属足额赔偿、真诚道歉、达成刑事谅解,成功拿到正式书面谅解书,为案件轻奠定决定性的轻情节。
在庭审中,余贤龙律师逻辑层层递进、法理精准、情理兼顾、语言沉稳、重点突出。他既尊重未成年人保护原则,又兼顾被告人教育挽救,平衡各方利益。对全部电子数据、聊天记录、证人证言、酒店证据逐条质证、精准抗辩,排除不合理放大指控的部分,保留事实、弱化恶性、强化自愿、降低社会危害性评价。
最终,法院审理后全面采纳余贤龙律师核心辩护意见,充分考量被告人对被害人年龄主观认知存在合理误区,双方系网恋关系,交往过程具有自愿成分、非暴力胁迫,被告人认罪态度诚恳、自愿认罪认罚,被告人家属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及家属书面谅解,结合累犯重、情节恶劣、未成年人保护等因素,最终平衡量刑。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下限,实现案件最轻刑罚。
事后,被告人家属对余贤龙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表示高度认可,认为他在如此困难的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让被告人有了回归社会的机会。余贤龙律师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法律道路上不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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