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人可能对开设赌场罪的法律后果没有清晰的认识。一旦涉及此类犯罪,面临的可能是严厉的法律制裁。就像本案中的委托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他在涉案期间参与结伙以“跑三公”形式开设赌场,抽取头薪数额较大,这无疑让他陷入了困境。
这时,王增匀律师登场了。王增匀律师毕业于嘉兴大学法学本科,是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同时还是浙江省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他从2013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经验,累计承办案件已800余件,其中成功办理相关刑事案件200余件,民商事及行政诉讼案件600余件,还曾担任多家企业、政府法律顾问。他深耕于刑事辩护和诉讼领域,专业能力不容小觑。
王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就会见了当事人。他全面核实案件事实,包括当事人的参与程度、获利金额以及到案经过等情况。这一步非常关键,因为只有把这些情况弄清楚,才能固定自首、自愿认罪等关键事实。就好比盖房子,只有打好地基,后面的工作才能顺利开展。
接着,王律师结合在案证据与法律规定,确定了以自首、积极退赃、认罪认罚为核心的辩护方向。他向司法机关提交了书面辩护意见,详细阐述了从轻处罚的理由。这就像是在为当事人搭建一座通往轻判的桥梁,每一个理由都是桥梁的基石。
为了进一步争取从轻量刑,王律师指导并协助家属全额退出了全部违法所得。同时,配合检察机关的认罪认罚程序,这一系列操作都为从轻量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到了庭审阶段,王律师围绕自首、退赃、悔罪态度等要点发表辩护意见。他的辩护观点简洁有力,最终相关从轻处罚主张均获法庭采纳。
最终,法院采纳了王律师的辩护意见及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以开设赌场罪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退出的违法所得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当事人的刑期较短,这充分说明王律师的辩护取得了显著效果。
从这个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法律的底层逻辑。很多人可能认为,只要犯了罪就一定会受到很重的处罚,但实际上,法律也会考虑一些从轻情节。比如在本案中,当事人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依法认定为自首,这就获得了法定从宽的基础。全额退赃也降低了社会危害性,成为重要的酌定从轻情节。而且当事人全程自愿认罪认罚,配合程序推进,实现了量刑的大幅从轻。
对于普通当事人来说,这个案件也有很多值得借鉴的地方。如果不幸涉及类似的案件,首先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可以在侦查阶段就梳理有利情节,像王律师一样,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固定关键事实。在审查起诉阶段,要积极配合律师推动认罪认罚与退赃工作。庭审阶段,律师会精准发表意见,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裁判结果。
同时,我们也要警示大家,开设赌场是违法犯罪行为,会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不要因为一时的利益而触犯法律红线。要遵守法律法规,远离违法犯罪活动。王增匀律师恪守法治、诚信履职、专业精进、审慎尽责,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争取到了最有利的结果,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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