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天津市XX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敲诈勒索案中,一份关键聊天记录光盘无法打开,成为了案件的关键突破口。被告人李X在侦查、审查起诉及一审阶段均认罪认罚,一审法院也判决其构成敲诈勒索罪。但张烜墚律师在一审判决后介入,从这份打不开的光盘中,敏锐察觉到案件的重大程序瑕疵。
张烜墚有着丰富的法律背景和执业经验。他曾任检察官5年,办理过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2015年转岗律师后,又经过3年学习,学通了刑、民、行三大法律。这些经历让他在面对复杂案件时,能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在这起敲诈勒索案中,他接案后详细查阅聊天记录和听取当事人辩解,判断本案应为无罪案件。在上诉期最后一天,他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为由提起上诉,避免了直接挑战认罪认罚具结书的不利风险。之后,他全面梳理案卷材料,除了指出光盘问题,还发现被告人仅有一次有罪供述,并提交了补充证据。
在与二审法官、检察官沟通时,张烜墚提交详尽的辩护意见、法律依据和参考文献,还与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工作人员交流,逐步改变了承办人“先入为主”的有罪认定。他构建的核心辩护逻辑围绕两点展开:主观上,李X索要钱财有请求权基础,基于赵X承诺的20万元和其偷拍隐私视频的违法行为,索要金额未超出必要限度;客观上,李X的威胁言辞属于方法不当的自力救济。
张烜墚在强奸罪、寻衅滋事罪等案件中,也展现出了专业能力。在涉嫌强奸罪案件中,当事人汤X已被批捕,张烜墚律师团队迅速制定“认罪认罚、争取谅解”的辩护策略。律师多次会见汤X,了解其个人及家庭情况,积极联系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刑事谅解书》。在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将从轻情节梳理成书面意见,与承办人有效沟通,最终法院判处汤X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在寻衅滋事罪案件中,张烜墚精准将案件定性为寻衅滋事罪而非量刑更重的故意伤害罪,为争取缓刑奠定基础。他还全面梳理从轻情节,包括引导被告人认罪悔罪、推动家属赔偿取得谅解、强调初犯偶犯等,并提出差异化量刑建议。最终,被告人霍X、段X均获缓刑判决。
张烜墚首创“捕前辩护”概念,结合自身工作经历,深知批捕阶段是刑事辩护的分水岭。他总结出《审查批捕阶段辩护“八步法”》,亲自办理的捕前辩护案件,不批捕概率较高。他始终坚持当事人利益至上,制定辩护方案全面且脚踏实地,同时在面对“错捕”等案件时,敢于碰硬,为当事人洗清冤屈,重获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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