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Y女士书面催告某海工装备公司和某新能源装备公司支付拖欠的绩效奖金与加班工资无果后离职,经劳动仲裁后诉至法院。这起劳动争议纠纷中,被告提出2023年度绩效已过仲裁时效、公司亏损无有效考核制度拒发绩效等多项抗辩。张宓律师,这位拥有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的专业人士,迅速捕捉到关键细节。她发现原告2024年10月已书面主张绩效,而公司2024年12月才公布考核结果,以此论证时效中断成立。这一精准的法律检索与逻辑推演,得益于她在法学领域的深入学习。
在处理这起案件时,张宓律师深知劳动报酬相关法律规定的重要性。录用通知书明确约定绩效为薪酬组成部分,她以此为依据,指出公司无合法考核制度、未公示告知,不得拒发绩效。同时,对于被告提出的离职不影响绩效结算、加班工资依法支持等问题,她依据法律条文和举证规则,逐一进行反驳。最终,法院支持原告全部核心诉求,两被告合计支付4.4万余元,张宓律师成功帮助劳动者维护了合法权益。
时间来到2025年2月10日,X先生驾驶电动自行车在路口被右转机动车撞倒受伤。交警认定肇事方负全部责任,但在与保险公司就赔偿金额协商时出现分歧。案件争议焦点集中在伤残等级认定、误工费是否支持及标准确定、各项损失金额核定、保险公司赔付范围与金额等方面。张宓律师再次展现出专业能力,她协助完成司法鉴定,固定十级伤残依据,即便保险公司申请重新鉴定,结论仍维持十级伤残。
对于误工费的争取,张宓律师结合聘用协议、单位证明、银行流水、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原告事故前仍在务工,突破了“老人无误工”的常规认知,最终法院按标准支持了误工费。在损失项目的主张上,她依法逐项夯实,提供完整凭证,确保各项损失得到合理赔偿。依据事故认定书,明确肇事方全责,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内全额赔付。最终,法院认定原告总损失10万余元,扣除保险公司已垫付部分,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原告10万余元,案件受理费、鉴定费由保险公司承担。
自2019年执业至今,张宓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百件,尤其在婚姻家事及公司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她不仅是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法律事务部副主任,还担任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法学教师等职务。在处理各类案件时,她始终秉持“深耕专业、恪守诚信、尽心履职、不负所托”的执业理念。无论是充满纠葛的婚姻家事案件,还是复杂的公司股权纠纷,她都能冷静梳理证据,将情感纠葛或商业矛盾转化为清晰的法律主张。同时,她也能体察当事人的情绪,引导他们寻求更合适的解决方案。张宓律师用专业的法律技能和朴素的同理心,帮助客户在法律风波中平稳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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