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程先生是一位在煤矿从事井下打锚杆工作的工人。他与XX县xxx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在20XX年XX月XX日20时30分左右,一场突如其来的矿井塌方,将程先生腰部以下掩埋。随后,他被紧急送往XX济民医院,住院治疗长达74天,被诊断出骨盆骨折、右侧骶骼骨骨折、左侧耻骨骨折、腰椎多处横突骨折等严重伤情。20XX年XX月XX日,程先生经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XX年X月XX日经渭南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等级玖级。原本,程先生以为按照规定能顺利获得应有的工伤保险待遇赔偿,可没想到,与公司的协商陷入了僵局。
公司方面辩称程先生是“外包工队人员”,应由外包工队承担赔偿责任。这让程先生十分困惑,他不明白自己明明在公司工作,为何公司却要如此推诿。程先生多次与公司沟通,希望能得到合理的赔偿,但公司始终坚持自己的观点,拒绝承担责任。程先生陷入了无助和绝望之中,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就在程先生感到走投无路时,他通过朋友介绍,了解到了陕西善睿律师事务所的王敏利律师。王敏利律师从2018年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500件,尤其专精于工伤赔偿领域。朋友告诉程先生,王敏利律师是中华律师协会会员、白水县人民检察院首届听证员,处理这类工伤案件经验丰富。程先生抱着一丝希望找到了王敏利律师。王敏利律师在了解案件情况后,向程先生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指出公司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程先生听后,觉得王敏利律师专业靠谱,当场决定委托其代理此案。
接受委托后,王敏利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作为白水县人民检察院首届听证员,王敏利律师有着严谨的法律思维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他第一时间梳理了程先生受伤、住院、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的全过程,确保各项证据材料完整无缺。针对公司辩称程先生系“外包工队人员”、应由外包工队承担赔偿责任的主张,王敏利律师明确指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主体为用人单位及工伤保险基金,外包协议不得对抗法定工伤赔偿责任。
在仲裁庭审理过程中,王敏利律师围绕停工留薪期的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项目,逐项提交了详细的赔偿清单及法律依据。对于公司已支付护理费及住院伙食补助费的主张,王敏利律师客观予以确认,但重点主张公司未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的事实,并提交了程先生工资标准的相关证据。
最终,XX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后作出裁决:确认程先生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支付程先生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39180元(6个月×6530元/月);公司支付程先生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8770元(9个月×6530元/月);驳回程先生的其他仲裁请求。
这起案件的胜诉,让程先生重燃生活的希望。王敏利律师提醒广大劳动者,在遭遇工伤事故时,要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规定。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不要轻易放弃,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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