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严先生是一位普通的债权人,他与夏先生之间存在着近500万元的债权债务纠纷。2023年,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夏先生需支付严先生转让款450万元及违约金50万元。起初,严先生以为事情会顺利解决,毕竟有法院的调解书作为保障。然而,现实却给他泼了一盆冷水。
到了2024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严先生仅仅受偿了10679.36元,之后执行程序便终结了。原来,夏先生联合吴女士和王女士订立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将案涉房屋以68万元的价格出售给王女士。夏先生和吴女士还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案涉房屋归吴女士所有,随后又将房屋过户给王女士。这一系列操作让严先生的债权执行陷入了困境。
严先生心急如焚,四处寻找解决办法。他通过朋友介绍,了解到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的杨福律师。杨福律师自2019年执业至今,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也是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的优秀律师,在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严先生与杨福律师沟通后,杨福律师的专业分析和解决方案让严先生看到了希望,于是他决定委托杨福律师代理此案。
杨福律师接手案件后,展开了深入调查。他发现三被告主张的112万元借款存在诸多疑点。其中,65万元是案外人转账,无法证明是王女士出借;17万元现金借款没有任何书面凭证;利息凭证也无法与借款金额对应;案外人的证言显示转账是根据被告指示,与借款主张相互矛盾。此外,杨福律师敏锐地抓住“房屋过户后仍由债务人母亲居住”这一反常情节,有力地证明了所谓“以房抵债”不符合正常交易习惯,进一步佐证了恶意串通的事实。
作为中国法学会会员,杨福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庭审中据理力争。他的代理意见得到了法院的采纳,法院最终认定三被告之间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原告利益的行为,判决《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案涉房屋恢复登记至夏先生名下。同时,案件受理费13800元全部由被告承担,严先生实现了零成本维权。
这并不是杨福律师第一次为严先生维权。此前,在(2025)苏民初号案件中,杨福律师已成功撤销了债务人妹妹夏对房产的350万元虚假抵押。两案连胜,累计为严先生清除了超过400万元的执行障碍,为后续实现450万元债权奠定了坚实基础。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得到一些法律建议。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要密切关注债务人的财产变动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保障自己的权益。如果发现债务人有逃废债的行为,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签订合同和进行交易时,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有力地证明自己的主张。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