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邓甲X是一个普通的打工者,收入不高。在20XX年X月,还在为生活奔波的他,通过兼职微信群结识了潘X。潘X告诉邓甲X,只要注册公司做法人,再提供对公账户为网络博彩走账,就能获得高额报酬,每个账户有7000元费用。邓甲X心想,这来钱也太容易了,便心动了。
此后,邓甲X先后用自己和他人的身份信息,注册了三家商贸、网络科技类公司,把这三家公司的对公账户及配套银行U盾转卖给了潘X及其上线,总共获利21000元。当时的邓甲X觉得自己找到了一条“生财之道”,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已经踩进了违法犯罪的深渊。
然而,公安机关很快展开了调查。经查明,邓甲X提供的这三个对公账户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资金流转,涉及37起投资理财类电信诈骗案件,41名被害人被骗资金共计1088万余元经该账户流转,其中单一被害人最高被骗金额达75万余元。20XX年X月,邓甲X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之后被批准逮捕。公诉机关以邓甲X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向四川省康定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提出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的量刑建议。邓甲X和他的家属陷入了巨大的恐慌和绝望之中,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邓甲X的家属心急如焚,四处打听专业可靠的律师。经过多方打听和朋友推荐,他们了解到四川明炬(甘孜)律师事务所的贾小燕律师。贾小燕律师从2020年执业至今,已经处理各类诉讼与非诉讼案件近两百件,擅长梳理复杂案件事实、精准把握法律适用,在多起疑难案件中为当事人实现合法权益最大化,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与信赖。并且,贾小燕律师还是2020-2025年度“优秀律师”,这一荣誉称号让邓甲X家属对她的专业能力更加信赖,于是决定委托贾律师为邓甲X辩护。
贾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她第一时间会见了邓甲X,详细了解案件事实经过,还认真查阅了本案全部卷宗材料,仔细梳理案件证据体系。针对案件焦点问题,贾律师制定了专业的辩护策略,明确以“初犯+认罪认罚”为核心的从轻辩护思路。
在庭审中,贾律师依法依规发表辩护意见,清晰阐述邓甲X具有的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她提出,邓甲X无任何犯罪前科,系初犯;邓甲X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同时还提出邓甲X具有自首情节、系从犯的辩护意见。虽然法院经审理后查明,邓甲X系被抓获归案,不符合自首的法定构成要件,且独立完成提供支付结算账户的犯罪行为,并非从犯,对这两项辩护意见未予采纳,但贾律师提出的邓甲X自愿认罪认罚、无犯罪前科的核心辩护意见被法院全部采纳。法院认定邓甲X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结合其初犯、认罪认罚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最终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作出一审判决:邓甲X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没收涉案工具,追缴违法所得。
这个案件给我们普通读者敲响了警钟。大家在生活中一定要遵纪守法,不要为了眼前的小利而陷入违法犯罪的陷阱。同时,如果不幸遭遇法律问题,一定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配合律师工作,如实供述相关情况,争取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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