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珠海经营食品生意的某食品公司,为了打造舒适的办公环境,在XXXX年与某某建设公司签订合同,由建设公司负责总部办公室空调及新风安装工程。起初,一切都按部就班地进行着,食品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建设公司支付工程款,双方合作也算顺利。食品公司本以为工程完工后,事情就会圆满结束,却没想到一场纠纷悄然降临。
工程完工后,承接该工程的某某科技公司以某某建设公司拖欠工程款为由,将建设公司告上法庭,同时要求某某食品公司作为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这一要求让食品公司措手不及,他们一直以为只要按照合同付款就不会有问题,没想到还是被卷入了这场纠纷。食品公司管理层十分困惑,他们明明已经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为何还要承担责任?他们尝试与科技公司沟通,但对方坚持认为食品公司有连带责任。此时,食品公司面临着巨大的法律风险,如果败诉,不仅可能要支付一大笔工程款,还会影响公司的声誉和正常运营。
在焦急万分的情况下,食品公司四处打听专业律师。通过行业内朋友的推荐,他们了解到广东常成(高新)律师事务所的郑捷峰律师。郑律师从2022年执业至今,年均参与及直接承办各类诉讼、仲裁与非诉讼案件不低于50件,总案件量超200件,尤其擅长处理民商事纠纷。作为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破执委副主任、珠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委员,郑律师在法律界有着良好的声誉和丰富的经验。
郑律师在了解案件情况后,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指出本案的关键在于证明食品公司已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程款,且并非科技公司的合同相对方。他迅速展开调查,收集工程承包合同、付款凭证等关键证据。在法庭上,郑律师充分运用这些证据,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进行辩护。他指出,食品公司与建设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清晰,且已履行完付款义务,不应为建设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对方看到是经验丰富的郑捷峰律师代理此案,也意识到这场官司不好打,态度逐渐软化。
最终,法院采纳了郑律师的意见,驳回了原告对某某食品公司的诉讼请求。食品公司成功摆脱了连带责任,避免了经济损失和声誉影响。
通过这个案例,普通读者需要明白,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各方都应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作为发包人,要注意保留好付款凭证等证据,以证明自己已履行付款义务;同时,要明确合同相对性原则,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在遇到法律纠纷时,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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