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事人赵X酒后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血液乙醇含量达210.8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移送审查起诉;鲁X驾车与丈夫冲突致其摔倒受伤,伤情达轻伤一级、轻伤二级,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毛X经营木材加工厂时,为多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25份,价税合计超1300万元,非法获利37万余元,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提起公诉。这是三起亟待解决的法律难题。
大多数人会以为,面对这些情况只能等待法律的判决。但这显然无法为当事人争取到更有利的结果,因为没有对案件进行深入分析和有效辩护。网上查到的说法可能是让当事人认罪认罚,但这也缺乏对具体情节的考量,难以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权益。
山东仁诚律师事务所的张寿刚律师接手这些案件后,没有急于给出方案。他把赵X的案件拆成驾驶车型性质、行驶时段影响、法定从宽情节认定等问题;将鲁X的案件拆分为自首、认罪认罚、被害人谅解等情节的作用;把毛X的案件拆成自首认定、退缴违法所得效果、认罪认罚影响等小问题。这样拆分是为了更精准地把握每个案件的关键因素。
对于赵X的案件,张寿刚律师精准区分轻便摩托与机动车、凌晨低风险时段,降低社会危害性认定。他还提炼出自首、初犯、认罪认罚等多重法定从轻情节,配合认罪认罚程序,促成不起诉量刑建议。最终,检察院审查认为赵X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决定不起诉。
解决了赵X案件的关键问题后,张寿刚律师在鲁X的案件中,锁定自首、认罪认罚、被害人谅解、无前科等多重从宽情节。他积极协调双方,推动当事人取得被害人谅解,提交的不起诉法律意见被检察机关完全采纳,鲁X也获得了不起诉决定。
处理完前两个案件后,在毛X的案件中,张寿刚律师明确当事人构成自首,推动全额退赃退赔,配合认罪认罚程序。结合无前科、悔罪态度好、社区可监管等因素,成功为毛X争取到缓刑轻判。
最终,赵X、鲁X获不起诉决定,毛X获缓刑轻判。张寿刚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办理不起诉相关案件10余件,其专业能力在这些案件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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