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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伤者虽有工伤认定等相关证据,但用工单位提出“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公章不真实”等核心抗辩。杨连东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全面梳理一审证据、判决及上诉理由,迅速固定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仲裁裁决、一审判决、用工事实、伤残等级鉴定等关键材料,构建完整、扎实的权利依据。考虑到伤者急需赔偿款用于生活与康复,杨律师确定“以保胜诉为底线、以快调解为目标”的办案策略。
庭审中,用工单位坚持无理抗辩,杨连东律师有力驳斥,明确指出工伤认定已发生法律效力,用工单位应依法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法定待遇,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在杨律师严谨的法律论证与强力维权下,用工单位最终放弃不合理抗辩,同意协商解决。
经法院主持及杨律师积极协调,双方达成最优调解方案:用工单位一次性支付劳动者75000元,并承担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劳动者其他权利一并了结。
杨连东律师处理证据问题时,优先全面梳理已有证据和对方抗辩理由,然后针对性地固定关键证据构建证据链,同时结合当事人需求确定办案策略,在庭审中以扎实证据和清晰法律逻辑回应对方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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