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吕灵兮做出了一个重要的职业转折,她毅然从公司法务岗位辞职,投身刑事辩护领域。此前,她在公司从事法务工作,主要处理日常合同审核、合规事务等。然而,她内心一直渴望更具挑战性的工作,刑事辩护的复杂性和对抗性深深吸引着她。于是,她辞去稳定的法务工作,加入四川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开启了刑事辩护之路。
这次转型让吕灵兮形成了独特的执业理念,她认为要让每一个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了实现这一理念,她在办案过程中,注重从细节入手,深入研究案件证据,精准把握案件关键要点,挖掘辩护突破口。
以ZX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为例。ZX系成都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主管、股东,在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期间,明知公司话费充值业务被用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资金结算,仍提供技术支持。经审计,帮助支付结算金额6.9亿余元,违法所得658万余元。侦查机关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ZX移送审查起诉。
吕灵兮接手此案后,立即展开了细致的工作。在审查起诉阶段,她第一时间阅卷,多次与检察官沟通并提交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她从主客观相一致角度,论证ZX的行为不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只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罪;指出ZX仅负责技术维护,未参与业务决策与资金结算,作用相对较小,可认定为从犯;还提出指控涉案金额的证据不足,无法排除合理怀疑。最终,成功去掉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但检察院签署“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量刑建议,且不同意适用缓刑、未认定从犯。
进入审判阶段,吕灵兮没有放弃。她庭前积极与法官多次沟通,提交审判阶段的法律意见和适用缓刑的类案检索报告,强调ZX的行为属于从犯且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适用条件。同时,积极协调法院的退赃要求和家属退赃进程,最终取得庭前取保候审的好结果。
2025年6月30日,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ZX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已缴纳)。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人民币32.9万余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事后,ZX对吕灵兮的工作表示高度认可,他没想到吕律师能如此深入地研究案件,为他争取到缓刑的结果,让他能够回归正常生活。吕灵兮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700余件,300多个缓刑成功案例,这些数据也侧面印证了她的执业理念和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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