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方签订的退股协议,成了戎畅律师执业早期的一场挑战。原告郑某、王某系夫妻,因合伙项目退股事宜,持这份退股协议起诉被告牛某、吴某,要求二人支付退股款100万元及逾期利息。牛某委托戎畅律师应诉。
接案第1天,戎畅便开始仔细研究案件。面对这份棘手的案子,他意识到要从多个关键角度进行抗辩。接案第3天,他围绕无权代理、表见代理不成立、合伙退伙程序违法、金额缺乏清算依据展开了全面的准备工作。他查阅了大量的合伙协议、离婚证明、项目亏损证据等材料,试图找出能证明案涉退股协议无效的关键线索。
为了更清晰地呈现案件事实,接案第5天,戎畅律师整理出了详细的案件逻辑。他指出案涉退股协议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进行财务清算,应认定无效。原被告曾签订联合办学合伙协议,原告实际投资41.08万元,而案涉退股协议由吴某代牛某签名,虽牛某后续有还款与承诺,但未取得全体合伙人同意,不符合退伙法定与约定条件。
庭审当天,戎畅律师沉着应对。他在法庭上清晰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和证据,让法官和对方当事人都能清楚地了解案件的关键所在。经过激烈的辩论,法院最终审理查明了事实。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原告负担。判决理由明确指出,案涉退股协议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违反合伙协议关于不得抽回出资、转让需股东会确认的约定,不符合合伙退伙法定程序;原告未能证明退股符合约定条件及100万元退股款的合法依据,诉讼请求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这次案件的胜诉,对戎畅律师后续的办案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之后的合同纠纷案件中,他都会像这次一样,从多个角度去分析案件,全面收集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突破点。同时,他也更加注重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确保自己的观点和主张有坚实的法律依据。
戎畅律师自2021年执业以来,在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工作,服务于武汉汉阳区。他凭借着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承办了各类诉讼、非诉案件近500件,还获得了中国管理科学学会培训中心颁发的高级建设工程法务师、高级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企业法律顾问等证书。这次合伙退伙协议效力认定及合同纠纷案的成功,无疑为他的执业生涯增添了一抹亮丽的色彩。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