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是王刚首次独立办理的在接到案,一切从案件的委托材料开始。王刚律师常常会遇到公司与劳动者之间存在诸多争议点,证据繁杂且难以理清的问题。为了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他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证据核查与论证工作方法。
该方法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步,全面收集证据。在接到案件后,王刚律师会要求当事人尽可能提供与案件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降薪通知、沟通记录等。全面收集证据能确保对案件有更全面的了解,避免遗漏重要信息。第二步,细致核查证据。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逐一核查,检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比如,查看劳动合同的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工资条的发放记录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考勤记录是否完整等。第三步,精准论证观点。根据核查后的证据,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案件中的争议点进行精准论证。例如,在公司单方降薪的情况下,论证降薪是否合法;在公司以旷工、早退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论证该解除行为是否有事实依据。
以一起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案为例,被上诉人(劳动者)于2020年入职上诉人公司(深圳XX公司),2023年2月劳动者所在项目解除进入待岗状态。公司单方决定自2023年3月20日起将待岗工资标准降至基本工资6600元/月,劳动者立即提出异议。此后,公司安排劳动者到一个仅其一人使用的办公地点,未开通打卡权限,亦未安排具体工作内容,仅要求每天按时打卡。2023年4月,公司以劳动者存在旷工、早退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及一审诉讼,要求支付工资差额、未休年休假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及律师费。
王刚律师接手案件后,按照上述步骤开展工作。他首先全面收集了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降薪通知、沟通记录等证据。在核查证据时,发现公司主张依据员工手册降低待岗工资,但劳动者未签署该版本手册,且收到降薪通知后立即提出异议,公司未能证明双方已协商一致。同时,公司安排劳动者至仅其一人使用的办公地点,未开打卡权限、未安排工作,仅要求打卡,该做法不符合正常用工管理,存在逼迫离职的嫌疑。此外,公司主张的旷工仅限于未到新场地打卡(仍在原地址打卡),早退仅涉及几天,且根本原因在于公司恶意制造违纪假象,解除行为缺乏事实依据。
在精准论证观点方面,王刚律师指出待岗期间单方降薪无效,恶意调整办公地点构成逼迫离职,“旷工、早退”不构成合法解雇理由。最终,一审法院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判决公司支付相应款项。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中,王刚律师继续坚持自己的观点,成功维持了违法解除赔偿金、工资差额、年休假工资及律师费的全部判项,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合计约11万元。
此后,王刚律师在多起劳动纠纷案件中都沿用了这一证据核查与论证工作方法,为众多劳动者维护了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