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余贤龙从企业法律顾问岗位辞职,投身律师行业,开启了独立执业之路。在企业工作时,他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但也意识到自己渴望更深入地参与各类案件,为当事人提供更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这次职业转型,让他逐渐形成了“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尽责、严守秘密”的执业理念,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他致力于吃透证据、找准突破口、平衡法理与人情。
余贤龙曾接手一起性质敏感、量刑极重的性侵未成年人(幼女)刑事案件。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通过网络社交软件认识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被害人,明知或应当知道对方系幼女,仍多次在酒店内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涉嫌强奸罪,且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案件难点重重,被害人年龄极低,法律保护力度极强,量刑基准高、从重情节明显;被告人存在两次前科,系累犯,依法必须从重处罚;被害人陈述、聊天记录、酒店入住记录、电子数据等证据链条完整、指控力度极强;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四年有期徒刑(量刑区间偏上),辩护空间极小。
面对这样的局面,余贤龙第一时间全面阅卷、梳理全部电子数据、聊天记录、酒店流水、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他精准识别出本案最大辩护空间:主观认知、自愿交往、认罪认罚、谅解。在“累犯+幼女+多次”三重极重情节下,他避免无效对抗,最大化争取从轻空间。他重点梳理双方聊天记录、年龄表述、被害人外貌特征、交往过程,提出被告人主观上并非“明知幼女”,而是被误导、存在合理认知偏差,交往具有网恋自愿属性,无暴力、无胁迫、无强制,从根源降低主观恶性评价。同时,他主动、耐心、多次沟通,协调被告人家属足额赔偿、真诚道歉、达成刑事谅解,成功拿到正式书面谅解书,为案件从轻奠定决定性、关键性、不可替代的从轻情节。
庭审中,余贤龙逻辑层层递进、法理精准、情理兼顾、语言沉稳、重点突出,既尊重未成年人保护原则,又兼顾被告人教育挽救,平衡各方利益。他对全部电子数据、聊天记录、证人证言、酒店证据逐条质证、精准抗辩,排除不合理放大指控的部分,保留事实、弱化恶性、强化自愿、降低社会危害性评价,确保法庭在客观事实基础上作出量刑。
最终,法院审理后全面采纳余贤龙的核心辩护意见,充分考量被告人对被害人年龄主观认知存在合理误区、双方系网恋关系且交往过程具有自愿成分、被告人认罪态度诚恳且自愿认罪认罚、被告人家属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及家属书面谅解等因素,结合累犯从重、情节恶劣、未成年人保护等因素,最终平衡量刑,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下限,实现案件最轻刑罚。
事后,被告人家属对余贤龙的专业和尽责表达了感激,他们没想到在如此困难的情况下,律师能为被告人争取到最低刑,最大限度降低了牢狱之灾,保留了回归社会的可能性。余贤龙用实际行动践行了自己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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