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江苏南京,有一位名叫陈XX的劳动者,在一家建筑劳务公司辛勤工作。202X年,他在工作时不幸受伤。经相关部门认定,这起事故属于工伤。在受伤前,陈XX一直兢兢业业地为公司付出,和同事们相处融洽,工作也进行得十分顺利。他以为公司会按照规定给予他应有的工伤赔偿,自己能安心养伤。
然而,事情并没有按照他预想的方向发展。事故发生后,公司虽承认工伤事实,但在赔偿问题上却一直含糊其辞。公司负责人总是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赔偿款,甚至对赔偿金额提出异议。陈XX多次与公司沟通,希望能尽快解决赔偿问题,可得到的回应却总是不尽如人意。他不仅身体承受着伤痛,心理上也备受煎熬,生活陷入了困境。随着时间的推移,陈XX感到无比焦虑和无助,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就在陈XX感到绝望的时候,他从朋友那里听说了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陈步青律师。陈步青律师从2022年执业至今,专注于民商事业务领域的法律事务,尤其擅长处理劳动工伤纠纷,执业以来累计办理工伤案件上千件。陈XX了解到这些信息后,仿佛看到了一丝希望,决定前往律所寻求帮助。
陈步青律师接待了陈XX,他仔细听取了陈XX的陈述,并查看了相关的证据材料。他深知对于受伤的劳动者来说,尽快拿到赔偿款、解决生活困难才是当务之急。作为一名专业的专职律师,陈步青律师制定了“调解优先、保障权益”的诉讼策略。他首先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仔细核算了陈XX应得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确保每一个赔偿项目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计算标准。同时,他与陈XX充分沟通,了解其实际困难和诉求,确定了一个既合理又有谈判空间的赔偿金额底线。
在诉讼过程中,陈步青律师主动与承办法官和被告代理人进行沟通。他向被告方明确指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工伤职工的保险待遇,案件一旦进入判决程序,不仅会增加被告的诉讼成本,还可能对企业声誉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他也从诉讼时间、执行风险等角度,向陈XX分析调解解决纠纷的有利之处。
在多次沟通的基础上,陈步青律师准确把握住了双方的心理预期和调解空间。他注意到,被告公司虽然对赔偿金额有异议,但有分期付款的意愿和能力;而陈XX虽然希望尽快拿到赔偿,但也理解被告的资金周转压力。于是,他创造性地提出了一个“分期支付+违约惩罚”的调解方案:被告分四期支付65000元赔偿款,同时约定如任何一期逾期未付,陈XX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且被告需另加付5000元违约金。这一方案既照顾了被告的资金安排,又为陈XX提供了强有力的履约保障。
最终,本案经江苏省南京市XX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南京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陈XX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各项费用共计65000元,分四期支付。如被告有任何一期未按时足额支付,原告可就所有剩余未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且被告需另加付违约金5000元;双方相互配合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手续;双方就本案纠纷一次性了结,再无其他纠葛;案件受理费予以免收。陈XX终于顺利拿到了应得的赔偿款,他对陈步青律师的专业和负责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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