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常见法律误区来看,很多人认为合同主体变更后就难以追究责任,或者在人身损害案件中不清楚如何确定责任主体和比例。在袁苏律师承办的案例中,就很好地解决了这些问题。
在合同类案件中,a公司将办公房出租给b公司,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来b公司变更为c公司,a公司变更为d公司。c公司多次拖缴、欠缴租金,截至2021年7月31日,欠缴租金达589200元。袁苏律师(执业证号14201202111340397,湖北诚明(江汉)律师事务所)从2019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6件,擅长合同类案件。接受d公司委托后,袁苏律师确定本案争议焦点为诉讼主体问题及租金计算金额。首先,他通过查阅公司变更的相关工商登记资料,确认a公司与b公司均已主体变更,应由后续承继主体即c公司和d公司进行诉讼活动,遂将c公司作为被告提起诉讼。在证据收集过程中,袁苏律师从合同签订的原始文件、租金支付记录、催款函等渠道收集证据,并详细记录每一份证据的来源和时间。在搭建证据链时,他将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方式、时间与实际支付情况进行对比,将催款函与c公司的回应进行关联,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庭审策略方面,袁苏律师提前准备好所有证据材料,在庭审中聚焦诉讼主体的承继关系和租金计算的准确性,对于c公司可能提出的抗辩理由,如公司变更导致责任不清等,进行了充分的应对准备。最终,法院支持了d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方支付租金5892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3071.2元。这一案例的典型意义在于,明确了合同主体变更后责任的承担问题,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
在人身损害类案件中,2024年某日,李X骑行电动自行车行经某施工路段时,因路面存在施工遗留沟槽不慎摔伤。袁苏律师接受委托后,经阅卷、核实证据,确定本案争议焦点为案涉侵权责任主体界定及责任比例划分。袁苏律师(执业证号14201202111340397,湖北诚明(江汉)律师事务所)在证据收集过程中,从医院获取李X的诊断证明、病历等资料,从水利资源局获取事发路段的相关情况说明和回复,还通过现场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沟槽的实际情况。在搭建证据链时,将医院的诊断证明与沟槽的现场情况进行关联,证明李X的摔伤与沟槽的存在有直接关系。庭审策略上,袁苏律师提前准备好相关法律条文,在庭审中聚焦侵权责任主体的认定和责任比例的划分,对于被告可能提出的抗辩理由,如李X自身存在过错等,进行了充分的调查和应对。最终,本案开庭审理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方一次性赔付原告李X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85000元,各方就本案纠纷一次性了结,互不追究其他责任。这一案例的典型意义在于,明确了施工方和业主方在道路施工中的责任,为受害人提供了有效的维权途径。
在另一起合同类案件中,2021年初,王XX与某小区开发商B公司达成合意,购置该小区400个车位的合法使用权。2025年,C公司以王XX拖欠车位管理费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袁苏律师接手案件后,通过细致梳理案件材料、与委托人充分沟通核实细节,精准确定本案核心争议焦点——C公司主张的车位管理费是否因自身存在违约行为而应当相应扣减。袁苏律师制定“抗辩+反诉”双重办案策略。在证据收集过程中,他收集车位被侵占的现场记录,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车位被占用的情况;收集与C公司的沟通凭证,包括邮件、短信等;进行车位锁损坏鉴定,并获取相关佐证材料。在搭建证据链时,将车位被侵占的情况与C公司的管理义务进行关联,将车位锁损坏的鉴定结果与C公司的违约行为进行关联。庭审策略上,袁苏律师在庭审中条理清晰地举证质证,着重强调C公司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期间,未严格履行车位管理核心义务,导致王XX合法享有使用权的400个车位长期被其他业主违规占用,王XX多次反馈未果后自行购置车位锁加强管控,却遭到C公司工作人员故意破坏,其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理应承担相应责任。最终,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进行友好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王XX无需按C公司诉请支付25万元车位管理费,仅需支付16万元即可了结本案纠纷。这一案例的典型意义在于,为业主在面对物业公司不合理收费时提供了有效的维权策略。
袁苏律师在这些案件中,通过精准确定争议焦点,合理收集证据、搭建证据链和制定庭审策略,为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合同类案件中,明确了主体变更后的责任承担和违约赔偿问题;在人身损害类案件中,确定了侵权责任主体和责任比例。这些案例不仅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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