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日常的民间借贷和房产交易中,常常会出现各种纠纷。就像在泉州,很多人因为借款不还或者房产转让的问题陷入法律困境。这些纠纷不仅涉及到当事人的财产权益,还可能影响到社会的经济秩序。陈昆伟律师(执业证号13505201810022014,福建求达律师事务所)从2018年开始执业,累计办理超百余件案件,在处理这类纠纷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先来看民间借贷纠纷这一案例。案件类型为民间借贷纠纷,角色是原告黄XX和被告陈XX。2014年4月,陈XX因资金困难向黄XX借款8万元,出具了《借条》,双方口头约定月利率2%,但未书面载明借款期限及利息。借款后,陈XX一直拖延未还,拖欠款项近十年。黄XX的核心诉求是让陈XX一次性偿还借款8万元,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3.45%计算的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这个案件存在几个难点。首先,借款时间久远,证据保存难度大。其次,借条未书面约定利息和借款期限,增加了利息主张的难度。再者,被告陈XX可能会逃避诉讼,给案件审理带来阻碍。
陈昆伟律师在证据收集过程中,第一时间从原告处获取《借条》,这是证明借款事实的关键证据。然后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原被告的身份信息,以明确双方的主体资格。同时,收集原告催讨借款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明原告一直在主张债权。在证据链搭建过程中,律师将《借条》作为核心证据,结合原被告身份信息和催讨记录,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清晰地证明了借款事实和债权的合法性。
在庭审策略方面,陈昆伟律师提前准备了详细的代理词,明确债权主张的合法依据。庭审中,他清晰梳理借款事实,结合起诉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45%),主张合理的逾期利息。针对被告缺席的情况,律师充分做好庭审准备,清晰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并发表代理意见,推动法院依法缺席判决。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陈XX偿还借款8万元及逾期利息,若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由陈XX负担。这个案例彰显了民间借贷维权的专业性,为同类纠纷的维权提供了实践参考。
再看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例。案件类型为债权人撤销权纠纷,角色有贷款公司、被告陈XX和黄XX、第三人林XX和陈XX。2016年至2018年,陈XX为他人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后债务人未履约,贷款公司申请仲裁,裁决陈XX需连带清偿7327万余元债务及利息。贷款公司发现陈XX与其丈夫黄XX将名下房产转让给第三人,以“低价转让财产逃避债务”为由诉至法院。贷款公司的诉求是撤销案涉《存量房买卖合同》,将房产恢复至黄XX名下,支付律师代理费1万元,各方承担诉讼费。
此案件的难点在于,原告主张房产低价转让,如何证明交易的真实性和公允性是关键。同时,要确定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否届满,以及第三人是否为善意受让。
陈昆伟律师在证据收集过程中,仔细收集《房产买卖协议》,这是证明实际交易价格的重要证据。收集转账凭证,证明第三人已按223万元支付了全款。还收集了中介费收据,进一步佐证交易的真实性。在证据链搭建过程中,律师将这些证据进行整合,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有力地证明了房产交易的真实合法。
庭审策略上,陈昆伟律师结合证据提出核心代理意见。针对原告主张的“低价转让”,他指出备案合同100万元系为办理过户申报所用,非实际交易价,原告自认房产价值约230万元,案涉交易价未低于市场价格,不构成“明显不合理低价”。强调第三人购房时对被告债务情况不知情,系善意受让。同时,指出原告无证据证明其在起诉前一年已知晓房产转让事宜,撤销权除斥期间未届满。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了贷款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这个案例彰显了商事纠纷代理的专业性,为同类房产交易中善意第三人的权益保护提供了实践参考。
陈昆伟律师在这两个案例中,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民间借贷纠纷中,他精准梳理债权核心证据,合理主张逾期利息,高效应对缺席审理场景。在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中,他精准拆解交易核心事实,专业援引法律条文抗辩,全力维护善意第三人权益。他始终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通过严谨的证据分析和有力的法律论证,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理想的结果,充分展现了一名专业律师的担当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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