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一起涉及离婚后房产折价款的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原告某水产商行认为被告朱X在有大量债务需清偿的情况下,将案涉房屋50%份额低价转让给被告卓X,且卓X迅速出让该房屋,损害了其合法权益,遂提起诉讼,要求撤销相关合同并让卓X折价补偿等。
接手该案的樊佳佳律师,是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深耕于民商及刑民交叉领域。在这起案件中,樊佳佳律师通过系统梳理数年间百余笔转账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直观证明卓X已实际支付远超房屋份额价值的款项。原告主张朱X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但事实上卓X于离婚后至案涉房屋出售前后向朱X所转款项远远超过案涉房屋出售给案外人总价的50%,且两被告所签订的《协议书》对此也进行了说明和确认。最终,法院驳回原告诉请,为当事人避免了财产被撤销的风险,有效维护了离婚后财产权益。
除了这起房产纠纷案件,樊佳佳律师还处理过诸多不同类型的案件。在某诈骗案件中,樊佳佳律师在侦查阶段就为当事人追回了损失;在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中,涉及金额高达40万左右,最终当事人刑期为一年零二个月。
在另一起店内扫码转账服务缩水的案件中,2023年8月至2024年5月,原告在某美容美发店内经店主推荐向被告张XX个人微信转账购买养生项目,后认为服务未完成要求退款。樊佳佳律师代理原告,精准梳理交易链条,成功将合同责任锁定于美容店而非个人,突破被告“主体不适格”抗辩;同时据理主张张XX个人留存款项应返还。法院采纳核心意见,判决两被告分别返还合计58330元,为原告挽回近半损失。
还有一起被控开设赌场的案件,2023年10月14日,被不起诉人黄X被控伙同他人组织多人赌博,公安机关以涉嫌开设赌场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樊佳佳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提出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紧抓“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这一核心,质疑赌资认定、组织行为、主观故意等关键证据链条的完整性。检察院两次审查后退回补充侦查,最终认定证据不足,决定对黄X不起诉,使其免于刑事追诉。
樊佳佳律师始终秉持认真负责、坚守职业原则的执业理念,竭尽所能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在民商事争议、经济犯罪辩护及刑民交叉领域展现出了扎实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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