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1月13日,被继承人安X去世,遗留住房公积金257766.73元。原告韩XX系被继承人母亲,被告安X慧系被继承人女儿,双方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告因年事已高、无经济来源,主张在遗产分割时予以多分,但双方就继承比例无法协商一致。
最终经法院主持调解,原告韩XX分得案涉住房公积金的60%,计154660元;被告安X慧分得40%,计103106.73元。在修改前的《继承X》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按照这个规定,原告在遗产分割时很难实现多分,这使得原告因生活困难而需要更多遗产支持的诉求陷入困境。
原告委托了湖北识度律师事务所的郑汉斌律师处理此案。郑汉斌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研究案情,发现《民法典》相较于之前的规定有了变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立法目的是让遗产分配更加公平合理,保障生活困难的继承人的基本权益。
对比修改前后的法律规定,如果按照修改前的规则,原告大概率只能与被告均等分配遗产。但依据《民法典》的新规,郑汉斌律师以原告年老体弱、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为核心依据,提出多分遗产的合法主张。在法院组织的调解过程中,郑汉斌律师围绕原告的客观情况,向被告说明法律规定和情理,促成被告理解与让步。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按60%比例继承遗产,较均等分配实现了明显多分。
这起案件不仅成功解决了原告的遗产分割问题,也体现了《民法典》在遗产分配上的进步意义。它为生活困难的继承人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保障,而郑汉斌律师精准适用法律规定,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利益,展现了专业律师在法律事务中的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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