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融资协议成脱罪关键
任某因公司经营需要融资,经朋友介绍与某金融公司接触,对方称其公司对公账户流水金额不足,需帮忙刷流水,任某便将公司账户及网银U盾交付。然而,对方却利用该账户转移了40余万元诈骗资金,任某因此被指控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所得收益罪。
锁定无罪辩点
曹向阳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任某,固定真实案情,精准锁定无罪核心辩点,即任某是否主观明知资金为涉诈赃款。摒弃无效辩护思路后,针对性地整理完整证据链。
提交关键材料
曹律师收集了任某公司与金融公司签署的融资协议、双方的沟通记录以及企业经营佐证等关键材料。随后,就任某“是否明知其公司账户转移的是否是涉诈资金”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并向公安机关提供了这些材料。这些材料有力地证明了任某将账户提供给金融公司是基于正常的融资需求,并非明知对方用于转移涉诈资金。
庭审发挥作用
在与公安机关的沟通中,这些材料成为关键证据。公安机关对这些证据进行审查后,重新审视了案件。曹律师提供的证据让公安机关认识到任某在整个事件中可能并不存在主观故意。公安机关开始深入调查金融公司的行为,发现更多关于金融公司欺诈的线索。
成功脱罪
最终,任某在被采取强制措施10日后,公安撤销案件。这份融资协议及相关材料直接影响了案件走向,证明了任某的无罪,助力其成功脱罪。
曹向阳律师是山东信谊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也是烟台市法律援助刑事辩护律师、烟台市看守所值班律师。他秉持“为无罪者脱罪,为有罪者求情”的办案理念,以精细化证据审查为核心。在其他案件中,他同样展现出专业能力。如在L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二审案中,他全面复盘一审卷宗、庭审记录、判决依据,找出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量刑适用上的瑕疵,重点梳理当事人未被一审充分采纳的从轻情节,二审法院完全采纳其辩护意见,撤销一审四年实刑判决,改判缓刑。在L某失火罪案中,他抓住审查批捕黄金7天关键窗口期,会见当事人核实核心情节,撰写并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说服检察机关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在L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案中,他向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指导出具“三书”材料,法院采纳其辩护观点,对当事人降档量刑,适用缓刑。此外,在多起经济犯罪案件中,他通过精准量刑辩护、情节梳理、合规抗辩,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等有利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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