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没有盖章的保险理赔协议,成为了案件调解的关键。在这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中,原告某因人身损害起诉被告某钢材门市部及经营者某,委托安徽大别山律师事务所的邹克青律师及实习律师陈某某作为诉讼代理人。
邹克青律师接手案件后,进行了一系列细致的工作。起诉前,他系统梳理了二次手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全部法定赔偿项目,并依据司法鉴定意见精确核算总金额,为后续调解争取了主动权。他还仔细研究保险理赔相关资料,从30多页的保险条款中找出对原告有利的部分。在与被告沟通时,他多次前往被告处,面对面交流达5次之多,展示证据,说服被告接受主要赔偿项目。
庭审过程中,法官询问赔偿金额的计算依据,邹克青律师凭借前期的充分准备,清晰准确地回答,让法官认可了赔偿金额的合理性。在调解环节,邹克青律师创造性地提出将原告所购商业保险的理赔权益转让给被告,以此平衡双方利益。同时,他在调解协议中设置了“逾期未付则追加违约金并可申请强制执行”的条款。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某年某月某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赔偿款,原告将保险理赔权益转让给被告,且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再无其他纠纷。这一结果,让原告既获得了经济赔偿,又避免了二审、执行等后续程序。
类似的场景出现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原告某因交通事故受伤,委托邹克青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邹克青律师指导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获得了误工期、护理期等全面鉴定意见,为各项赔偿项目提供了扎实依据。面对保险公司提出的不合理抗辩,他通过举证原告持有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使法院采信了相关主张。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承担主要赔付责任,原告返还被告垫付款,一次性解决了各方纠纷。
邹克青律师执业至今,办理案件500余件,擅长处理婚姻家庭、劳动工伤、交通事故、债务纠纷等多领域案件。他始终秉持“正义无分贵贱”的执业理念,立足当事人实际需求,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解决方案。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他都能凭借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利益,实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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