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指控书,让陈女士陷入了涉嫌86万诈骗罪的困境。2017年6月至2019年5月期间,她被指控以帮助唐女士购买房产为由,骗取86万元。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阶段,陈女士委托了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的刘大庆律师。刘大庆律师有着10余年执业经验,是法大律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深谙刑事法律体系与司法裁判思路。
刘大庆律师介入后,迅速全面细致地审查案件材料。他发现控方案情复杂,存在部分事实不清的情况。凭借敏锐的法律洞察力,刘律师抓住证据链条中的薄弱环节,向检察机关提交详尽法律意见书,指出控方指控的犯罪事实缺乏关键证据支持,现有证据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锁链,不能证明陈女士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和诈骗行为。
由于刘律师的有效抗辩,检察机关两次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即便案情复杂、审查期限延长,刘律师始终坚持“疑罪从无”立场,与检察机关多轮沟通交涉。最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采纳辩护意见,认为认定陈女士犯诈骗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陈女士重获自由,名誉也得以保全。
类似的成功并非个例。在邵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中,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期间,邵某伙同他人冒用被害单位有权限用户账号,登录物流结算系统,降低合作商家物流费率,造成被害单位10951.7元配送费损失。案发后,邵某于2020年12月11日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事实,12月15日涉案公司全额退赔损失。
刘大庆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详细查阅案卷材料、会见当事人、分析案件事实与证据体系,确立以“犯罪情节轻微、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为核心的辩护思路。在审查起诉阶段,刘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指出邵某有自首、认罪认罚、积极退赔等情节,且犯罪情节轻微,建议作出不起诉决定。最终,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采纳意见,决定对邵某不起诉。
还有蒲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2017年11月至2021年8月间,蒲某伙同他人以北京某互动广告有限公司名义,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879张,涉及税额507万余元;2020年7月至2021年7月间,又购买981张,涉及税额662万余元。蒲某于2025年3月20日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到案并如实供述。
刘大庆律师担任蒲某辩护人后,在审查起诉阶段确立“争取不起诉”的核心辩护策略。他提出蒲某系从犯,有投案自首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好,犯罪情节轻微,请求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蒲某犯罪情节轻微,有从犯、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决定对蒲某不起诉,截断了刑事诉讼流程,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社会声誉。
刘大庆律师在多起刑事案件中,凭借专业能力和深入分析,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结果,充分展现了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的深厚功底和丰富经验。他多次荣获北京海淀区优秀律师,还担任多家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精通公司合规业务,在刑事和经济纠纷领域有着出色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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