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6月,一起令人痛心的事件发生在山西忻州的高速路上。司机魏X昌驾车在高速停车检查时,因轮胎爆炸受伤不治身亡。这本就是一个家庭的巨大悲剧,然而后续的保险理赔却又横生波折。
魏X昌的车辆投保了30万元司机座位险,可保险公司却拒绝赔偿。魏X昌的家属魏X、李X、李X平、魏X2、魏X3陷入了绝望之中。他们不仅失去了家庭的顶梁柱,还面临着保险拒赔的困境,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找到了山西杰昌律师事务所的白玙新律师。白玙新律师从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在民商事法律实务领域已经深耕近十年。他曾在保险公司任法务三年,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7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尤其深耕于交通事故、保险合同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0余件,尤为专精于交通事故中相关车辆损失案件,同时在医疗事故等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现任第五届忻州市律师协会监事。
白玙新律师接手案件后,凭借曾经在保险公司任法务三年,主导处理近400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经验,他深知保险类纠纷、交通事故案件的裁判规则、理赔流程及争议焦点。他经过仔细研究,核心主张司机下车检查车辆属于“使用机动车过程”,事故属于车上人员责任险理赔范围,保险公司应当按保额赔付。
在一审中,白玙新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精通各类法律文书起草与修订的优势,经手的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文书保持零格式错误,大幅提升了案件审理效率。他在庭审中沉着冷静、精准抗辩,为原告据理力争。然而,保险公司并不服气,以“不属于车上人员、静止不算使用车辆”为由上诉。
到了二审阶段,白玙新律师依然全力以赴。他擅长从海量证据中提炼关键信息、构建完整证据链条,进一步完善了自己的诉讼策略。他始终秉持“严谨务实、精益求精、客户至上”的执业准则,以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核心,注重从全局视角分析案件利弊,提供前瞻性、可落地的法律解决方案。
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认为司机下车检查车辆属于机动车使用过程,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应当赔付。依据《保险法》第13、14条,《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一款第一项,保险公司在司机责任险限额内赔偿五原告300000元,一、二审诉讼费均由保险公司承担。
白玙新律师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为死者家属全额追回了30万元保险金,成功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他以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以专业能力化解纠纷、维护公平正义,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可靠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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