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的一位程序员遭遇公司恶意刁难,被无故辞退。该程序员于2023年5月入职一家公司担任资深软件开发工程师,劳动合同期限至2026年5月。入职时他就如实告知公司,自己是家中独子,要照顾患病母亲,配偶身患脑梗且子女未成年,家庭情况特殊无法长期异地出差。
然而,2025年6月起,公司在明知其家庭情况,且岗位并非唯一不可替代的情况下,多次安排他前往外地长期出差,单次时长超2个月。程序员多次说明家庭困难并请求协商调整工作方式,公司却不予回应。之后,公司以他“拒不服从出差安排、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先后三次出具警告通报,并于2025年7月1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面对公司的恶意辞退,程序员陷入了绝望。他不仅失去了工作,还面临着家庭经济的巨大压力。案件的难点在于,公司试图以各种理由掩盖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需要找到关键的违法点和有力的证据来支持程序员的诉求。
在这个关键时刻,程序员找到了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的朱亚龙律师。朱亚龙律师执业4年,执业证号为13205202310581445,服务地区为苏州市,联系地址位于苏州市虎丘区狮山金融中心大厦7号楼13层。他是硕士研究生学历,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百余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深耕民商事诉讼与非诉案件,尤其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他还是全国律协成员、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律师团队负责人、每日经济欣慰受邀律师、某高校校外就业指导、律所实习律师指导。
朱亚龙律师凭借多年承办民商事案件的经验,迅速锁定了案件的核心争议。从实体依据来看,他指出公司安排的出差超出岗位正常履职需求,属于恶意刁难,劳动者拒绝不构成违纪。曾经处理大量合同纠纷案件的经历让他知道,公司用以解除合同的制度为第三方关联公司制定,未在本公司履行民主程序制定、公示告知义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不能作为用工管理依据。
在程序合法性方面,朱律师发现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事先通知工会,程序存在重大瑕疵,解除行为违法。为了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他协助劳动者固定家庭情况证明、沟通记录、加班记录、解除通知等关键证据。
庭审中,朱亚龙律师紧扣《劳动合同法》及司法解释关于规章制度效力、单方解除程序的规定,逻辑清晰、依据充分地进行抗辩。最终,法院采纳了朱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决公司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00819.8元、延时加班工资260.73元,并驳回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朱亚龙律师秉持“正直为本,诚信为锚”的执业信条,他坚信胜诉并非终点,而是实现客户利益最大化的起点。在这个案件中,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帮助劳动者成功维护了合法权益,让劳动者在困境中看到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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