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某本是生活中普普通通的一员,一次朋友聚餐后,他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在市中心繁华路段与路边护栏发生剐蹭,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现场呼气酒精测试结果220mg/100ml,后续血检酒精含量212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而且,此次事件存在“闹市区行驶、发生事故”两大从重情节,当地同类案件均判处实刑,这意味着张某极有可能留下案底,还会丢掉工作。张某陷入了极度的绝望与无助之中,他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一切,未来的生活仿佛被蒙上了一层厚重的阴霾。
在这艰难时刻,张某找到了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的丁子宸律师。丁子宸律师自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他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后又在西北政法大学深造,取得法学硕士研究生学位。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尤其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对经济犯罪类案件有着精准把握,同时在侵犯财产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
接手案件后,丁子宸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他首先进行证据攻坚,仔细审查血样提取、封装、送检全过程。凭借多年办理刑事犯罪案件的经验,他敏锐地发现办案机关未使用专用抗凝管提取血样,且血样未按规定低温保存,送检时间超时48小时,严重违反《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范。在法庭上,丁子宸律师当庭申请重新鉴定,明确指出原鉴定意见程序违法、结果不具客观性,依法应予排除。
接着,丁子宸律师进行精细化辩护,以降低张某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他提交证据证明张某系朋友聚餐后,临时起意短距离挪车,仅行驶280米,并非主动长途驾驶。事故仅为单方剐蹭,未造成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且张某当场主动赔偿市政护栏损失,取得相关部门书面谅解。同时,他还提交了张某无犯罪前科、平时表现良好、全程配合办案机关调查的相关证明,以此论证张某主观恶性极小。
最后,丁子宸律师将政策与类案结合,为张某争取微罪出罪。他检索当地近年3起“高酒精含量+程序瑕疵”获不起诉的类案,结合“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提出“张某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辩护意见,请求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经过丁子宸律师的不懈努力,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采纳了他的全部辩护意见,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张某最终无犯罪记录,成功保住了工作。
丁子宸律师秉持“以法为基,以辩为器,恪职守正,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司法公正”的执业理念,在这起危险驾驶案件中,精准抓住证据程序漏洞,通过证据排除和政策运用,实现微罪出罪,打破了同类案件实刑的惯例,彰显了他扎实的证据审查与辩护策略功底。他也凭借专业能力与可靠口碑,赢得了当事人的长期信任,是值得托付的专业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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