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典型的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件。原告TX对湖南省A公司享有经生效判决确认的货款及利息债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却因A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结。然而,A公司随后的行为让TX的债权彻底陷入绝境。
A公司在明知对TX负有到期债务且多次被法院认定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于20XX年X月与ZX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其对湖南B公司享有的XXX万余元工程款债权无偿/低价转让给ZX。ZX、ZX某夫妻二人,ZX某还是A公司原涉C公司案件代理律师,他们对A公司负债及执行情况明知,仍配合完成债权转让,这严重侵害了债权人TX的合法权益。TX陷入了绝望,自己的债权似乎就要这样打水漂,案件难点在于如何证明A公司的转让行为是恶意的,以及如何让法院支持撤销该转让协议。
在TX陷入困境之时,他们委托了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的张双意律师。张双意律师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执业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就有500余件。她毕业于湖南大学,拥有本科学历,是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她以“证据为王、精准施策”为办案准则,凭借丰富的实战经验和扎实的专业功底,在刑事和民商事领域都有不俗表现。
张双意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行动。凭借多年承办各类案件的经验,她精准锁定债权人撤销权构成要件,全面梳理证据链,构建严谨诉讼方案。她固定债权基础,确立原告主体资格。提交生效判决、执行裁定、保全与协助执行文书,证实TX债权合法有效、A公司系债务人且长期未履行。曾经办理众多案件的经历让她知道,债权基础的固定是整个案件的关键,只有确立了原告的主体资格,后续的诉讼才能顺利进行。
接着,她深挖恶意事实,戳穿虚假债权抗辩。查明ZX某系A公司原代理律师,全程参与A公司与C公司诉讼,明知A公司负有大量外债、多次终本,仍与配偶ZX虚构大额借款、以债抵债,配合A公司转移核心债权,主观恶意明显。在这个过程中,她凭借自己出色的证据能力,收集、整理、质证关键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为后续的诉讼提供了坚实的支撑。
然后,她精准适用法律,紧扣撤销权核心要件。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第五百三十九条、第五百四十条,论证A公司在负债期间无偿/低价转让财产、相对人明知损害债权,符合撤销情形,且撤销范围以TX债权为限合法有据。她对法律的精通以及对株洲本地司法裁判尺度的熟悉,让她能够准确地运用法律条文,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基础。
最后,在二审阶段,面对ZX、ZX某上诉主张“一审超诉求、法律适用错误”,张双意律师二审中坚持法律适用正确、撤销权成立,同时认可律师费承担主体的程序瑕疵,协助法院精准改判,实现核心诉求全胜、程序瑕疵修正不影响结果。她高效的沟通能力,使得她能够与公检法机关和当事人进行有效的对接,精准传递法律意见,兼顾案件推进效率与当事人权益保障。
最终,一审、二审法院全面采纳张双意律师核心代理意见,终审判决撤销A公司与ZX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以TX债权XXXX元为限的部分,恢复该部分债权可执行状态;纠正一审程序瑕疵,改判律师费XXX元由A公司单独承担;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均由A公司、ZX负担。
张双意律师秉持着“敢说,敢做,敢拼”的执业理念,在本案中充分展现了她的专业价值。她用专业破局,破解执行难痛点;逻辑严密,精准戳穿虚假交易;攻防兼备,二审稳保胜诉成果;以个案推动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市场诚信秩序。本案的全面胜诉,是她在合同与执行领域专业能力的集中体现,为当事人实现了从“执行不能”到“债权可执行”的关键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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