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人乙站在法庭上,眼神中满是绝望。他不仅有着多次前科,还在因涉嫌盗窃被取保候审期间再次犯罪。此次他与甲预谋盗窃车内财物,盗走现金后分赃耗用,如今被抓获,等待他的似乎将是法律的严惩。
黄学良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专业,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逾五年的执业年限。他是四川厚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也是四川省律师协会会员。在2017-2018年,他在内江市市中区四川英中律师事务所参加实习,系统接受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全流程实务训练,熟悉庭审流程、文书写作与案件办理规范。2019-2020年,他正式在资中县四川佳奥律师事务所执业,立足资中、深耕内江本地法律服务市场,长期专注刑事辩护领域,累计承办各类刑事案件百余件,积累了深厚的办案经验与庭审驾驭能力。
面对乙的困境,黄学良律师深知此案的难点。乙有多次前科,且在取保候审期间再犯,这使得他在量刑上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但黄学良律师凭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逾300件案件的经验,其中成功办理刑事辩护与合同纠纷相关案件200余件,尤为专精于刑事辩护案件(占比约80%),他注意到了案件中的一些有利情节。
黄学良律师和叶某某律师共同为乙进行辩护。他们提出被告人乙具有坦白、退赃、取得谅解、自愿认罪等从轻情节,同时主张乙系从犯、请求适用缓刑。在辩护过程中,黄学良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对案件进行了深入分析。曾经在实习期间接受全流程实务训练的经历让他知道,证据的收集和整理对于案件的走向至关重要。他仔细梳理了乙的案件证据,寻找能够证明乙从轻情节的关键证据。
在庭审中,黄学良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向法庭阐述乙的有利情节。他强调乙在案发后,其亲属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这体现了乙及其家属的悔罪态度。同时,乙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这些都是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坦白、退赃、谅解、认罪等意见,对乙从轻处罚。虽因乙在共同犯罪中与甲作用相当、分赃数额相近且有前科、取保候审期间再犯等原因,未认定从犯和适用缓刑,但黄学良律师通过系统梳理有利情节,成功说服法院对乙判处与甲相同的较低刑期(均为有期徒刑X个月),并在乙具有多次前科的不利情形下,避免了更重的刑罚。
黄学良律师始终秉持“以法律为依据,以证据为基础,以专业为支撑,恪守律师执业纪律,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司法公正”的执业理念。在这个案件中,他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结果,充分体现了律师在量刑辩护中挖掘并整合从轻因素的专业能力,也彰显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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