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人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这个结果看似在意料之中,然而背后却有着刑辩律师的不懈努力。
被告人的遭遇令人绝望。他因与被害人之前存在的纠纷,一时冲动,在某日前往某网吧内,持刀将被害人全身多处砍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案发后,尽管他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且在审理中与被害人达成了赔偿协议,但公诉机关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六个月,这如同沉重的枷锁压在被告人身上。
此时,黄学良律师走进了这个案件。黄学良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专业,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执业经验。他是四川厚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也是四川省律师协会会员。早在2017-2018年,他在内江市市中区四川英中律师事务所参加实习,系统接受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全流程实务训练,熟悉庭审流程、文书写作与案件办理规范。2019-2020年,他正式在资中县四川佳奥律师事务所执业,长期专注刑事辩护领域,累计承办各类刑事案件百余件,积累了深厚的办案经验与庭审驾驭能力。
在接手这个故意伤害案件后,黄学良凭借多年承办超300件案件的经验,深知此类案件的难点和关键。他清楚,虽然被告人认罪认罚且案件事实清楚,但仍有争取相对轻判的空间。曾经在实习和前期执业过程中处理众多刑事案件的经历让他知道,准确把握案件细节和法律适用至关重要。
黄学良律师首先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梳理。他仔细研究了被告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这一情节,认为符合自首的条件。在法庭上,他充分尊重被告人的意愿,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适用法律不持异议,但同时积极配合法庭确认被告人具有自首、愿意接受处罚等从轻情节。他凭借在刑事辩护领域丰富的经验,精准地向法庭阐述了这些从轻情节对量刑的影响。
在证据审查方面,黄学良律师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案件中的各项证据进行了逐一核实和分析。他深知证据是案件的核心,只有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才能为被告人争取到更有利的结果。他对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的赔偿协议也进行了深入研究,将其作为被告人悔罪表现的重要依据向法庭提出。
最终,法院综合考虑了黄学良律师提出的各项从轻情节,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这个结果虽然被告人仍需承担法律责任,但相较于公诉机关的建议量刑,已经是相对较轻的处罚。
黄学良律师始终秉持“以法律为依据,以证据为基础,以专业为支撑,恪守律师执业纪律,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司法公正”的执业理念。他的努力不仅保障了被告人依法享有辩护权,协助法院准确适用自首条款,也体现了刑辩律师在认罪认罚案件中保障被告人权利、促进法庭公正裁判的基础性价值。在法律的道路上,黄学良律师用专业和尽责为当事人撑起了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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